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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pot-5这么衰

杨格在餐厅撒泼的事落在娄与征生活里不过是再不起眼的一个小插曲。

当天晚上,白色的城市越野车离开西餐厅,往市中心的花园酒店驶去。

车内奢档的立体音响放着当下热门的dj土味热曲,开车的卷发女孩听得带劲,连摇带晃的,就是把坐在副驾驶的娄与征恶心得够呛。

遇到红灯,摩登卷发女孩扭头对上他颇不耐烦的神情,“干嘛?你这眼神什么意思?”

“我要是知道你就听这些破玩意儿。”娄与征手肘撑着窗边,余光乜斜她:“当初给你装音响的钱就应该拿去喂狗。”

他阖眼,揉了揉额头:“不想我死你车里就切广播,太阳穴直突突。”

女孩:“……”

一张破嘴淬了毒似的。

女孩乖乖切到城市交通广播,扫了眼他身上的熟男穿搭,不落下风地回怼:“行了,咱俩就别互相嫌弃了。”

“别忘了这一两年都是谁拯救你那烂衣品的。”

“我没音乐品味,你没穿衣品味,咱俩挺搭配的。”

娄与征轻哼,没搭茬。

女孩嘱咐一句:“既然打算暂住滨阳,你就别一直住酒店了呗,实在不行你搬来跟我住。”

他似乎有些累了,懒洋洋回了句:“甭管了。”

车子又驶过两个路口。

绿灯亮起,她看着眼前路况踩下油门,忍不住八卦:“哎,今天餐厅门口撞你的那个小姐姐是谁啊。”

“听你那话,感觉你俩认识。”

娄与征微微睁眼,深黑的眼瞳倒映玻璃外的灯光,“不明显吗?”

“碰瓷儿的。”

“撞我两回了。”

女孩:“……”

我怎么不信呢。

她咧开一抹笑,补了一句:“那人家姑娘就干撞你,不图点啥啊?”

这不神经病吗。

娄与征盯着窗外的后视镜,似在回想什么。

半晌,他缓缓来了句:“天儿冷。”

“估计是缺温暖。”

女孩:“……”

你他妈才是那个神经病。

…………

西餐厅上的前菜里有小半杯香槟,明雀在鼓起勇气和杨格对峙之前喝了一点酒。

她自诩酒量还可以,却不知怎的一路回家都晕乎乎的。

洗漱后她将自己扔进床里,仍旧觉得有些天旋地转。

明雀盯着天花板,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都是娄与征和那个女孩子站在一起的画面。

不知怎的,她想着那两个人挽着胳膊站在一起的景象,想起的却都是曾经自己站在那个男人身侧时候发生过的瞬间。

她想起和娄与征一起吃过的那些地摊和小苍蝇馆。

想起娄与征在身后带着她的双手,教她打篮球。

想起娄与征扣着她后颈,第一次吻她。

想起她肆无忌惮地趴在他身上捣乱,直到被他压着满脸通热。

明雀莫名将自己和他发生过的,全都套在那个女孩子身上。

幻想着他也已经和现在的女朋友做过那么多事。

那些虚构的画面浮现的瞬间,她浑身都不对劲起来,说不出是酸是苦。

明雀从床上惊坐起来,双手拍打着脸颊,啪啪地让自己清醒点儿。

“干嘛呢我……”她喃喃。

就像口腔没味的时候,会希望马上吃一点咸的或是甜的东西来丰富味蕾神经。

人在当下处于窘境或困难的时候,总会容易想起过去美好的时候以来对比感慨。

明雀摇摇头迅速从那些回忆里挣脱,一定是因为最近太倒霉了才会想这些,应该吃点好的安抚一下自己。

想着她立刻爬起来搜罗能吃的东西。

结果一看,冰箱空空如也,只剩下三颗鸡蛋孤零零在那儿摆着。

明雀打开外卖软件,看了看夜间配送费又舍不得花钱,最终叹气关掉。

没了夜宵,她又颓废地倒回床里,捞起一本书翻开。

这本书恰好是讲颜色搭配和服饰材质搭配的,让明雀不禁回想起遇到娄与征这两次对方的穿搭。

火锅店那次他穿的是棕色呢子大衣配黑色高领毛衣,黑色修身西裤和皮鞋,虽然很简约,却完美的诠释了娄与征身上的那股高级感和矜贵。

网上果真说得没错,呢子大衣这种东西只属于身高一米八以上宽肩窄腰的男性。

这次是羽绒大衣里面配西装衬衫,像是刚结束了一天工作就带着女朋友来吃饭了。

气质这种东西真的很神奇,她第一次见有人能将羽绒服和衬衫叠穿得这么漂亮的。

这种搭配绝对不是娄与征能想到的。

明雀对这人以前的衣品深有印象。

这反倒让她想起两人最开始是怎么产生接触的了。

大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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