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时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41章

飞剑自然也不都是小小的, 但在孟园的印象中,大部分修士似乎都倾向于将自己的飞剑做成袖珍的款式。

原因也很简单, 一是飞剑须放入丹田蕴养,若是太大了,就需要费一番功夫把剑缩小了才能放进去,既然如此,何不直接做成小小的,再放入体内呢?

当然了, 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想做一把飞剑, 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炼制飞剑需要大量天材地宝,而天材地宝大都稀少且珍贵, 养一把飞剑对寻常修士来说,是一笔相当不菲的花销。

修士斗法往往依靠术法符箓阵法之类的手段, 专门用剑的不算多, 若只用剑的话,便属于剑修一派。

据孟园所知, 剑修一派主修剑道, 手中剑便是心中道,所以剑修的剑都是很重要的东西, 往往相当于他们的半身。因此剑修的剑便不小, 而是正常剑的规格,这就需要大批的天材地宝来炼制了, 也就造成了剑修一般生活也较为拮据。

孟园上辈子在外游历时, 偶然结交过一位剑修, 听闻那位道友修行剑道八十年, 至今仍在四处寻找天材地宝,就为了给自己炼制一把专属于自己的飞剑。

二人相识时,她已经集齐了一半的材料,剩下一半只需要再花上八十年时间,总会慢慢找到。

孟园与其同行了一阵子,也帮忙找了一部分材料,可惜即便那方世界灵气不算匮乏,天材地宝依旧不多见。

而且每逢宝物出世,也会引来一些修士争夺,虽然修士们之间向来平和,争斗也在所难免。

一般不会闹出性命,却也显出了天材地宝的难得。

最后二人分别时,那位剑修还赠送了孟园一份多余的铸剑材料,虽然不算珍贵,但也成了孟园第一把飞剑的由来。

在修仙界这般资源稀缺的情形下,法修们对飞剑的需求不算高,飞剑便也越炼越小,最终变成孟园所见的巴掌大的样子。

若要御剑飞行,往飞剑里注入灵力,也能使小剑变大,化作一个载具。

若与人对敌,小剑也比大剑更好操控,只需少量神念就能驱使。

从性价比上来说,相比于耗费巨大的大型飞剑,袖珍小剑才是修士们的首选。

比如孟园钥匙扣上那支小小的手指长的青铜飞剑,她便猜测大概几千年前,地球灵气就已变得十分稀薄了,灵气的降低促使天地灵物变少,因此飞剑也就越铸越小。

这些变化都是有迹可循的,并非无的放矢。

毕竟修士也还是人,即便真正成了仙,依旧脱离不了人的范畴。

只要是人,就会精打细算,开动脑筋去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虽然听起来有些降低修仙者的格调,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生活在这世间,不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吗?况且修仙界也有一句话,修行之路,简单概括便是财侣法地。

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财,由此可见,不论凡人还是修士,都会为了钱财而奔忙。

“嘶嘶。”

耳边忽而传来小蛇的声音,将孟园从上辈子的记忆里拉回。

道人恍然回神,低眸看向小蛇。

小黑蛇昂着小脑袋,一双琥珀色的黄豆眼一瞬不瞬望着她。

“嘶嘶。”

它又嘶了一声,孟园听出里面含着一些询问之意。

她轻笑道:“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一些过去的事。”

小蛇豆豆眼仍盯着她,似乎有些不大信的样子。

“好了,形已完备,该给这飞剑篆刻阵法了。”孟园捏着手里的小木剑,起身徐徐往书房里走去。

小黑蛇蜿蜒着细细的身子,缓缓跟了上来,游走在道人身旁,一人一蛇穿过长廊,走向屋内。

长廊外侧,隔开走廊与花园的栏杆上空,从屋顶上垂挂下来一条一条碧蛇般的藤影,藤蔓上开了一朵朵绯红的重瓣蔷薇花。

院子里的蔷薇生长得太快,哪怕给它们搭了花爬架,也有一些趁着夜晚无人看管,悄悄将藤蔓攀上走廊边的红木柱、围栏边,仅仅一夜的功夫,就能爬得老高。

这些花儿们似乎也懂得分寸,并不往屋里去,只朝柱子顶上飞檐上爬,才几天时间,就在屋顶占据了一片青瓦,耀武扬威地开起了花儿,自屋檐上垂下来挂着绯红花朵的绿藤,犹如点缀着花朵的绿色瀑布。

书房中,一张书桌正对着窗户,孟园一抬眼便见到这片绿藤瀑布,悠闲地欣赏了一会儿,才在小蛇的催促声中开始了工作。

法修的飞剑都是要篆刻阵法的,比如放大缩小阵,不然御剑飞行的时候,这么小的剑可没法载人。

还有利于灵力运转的蕴灵阵,使飞剑飞行速度更快的迅疾阵,使飞剑变得更锋利坚硬的金刚阵,以防飞剑丢失能自动寻回主人的寻踪阵等等等等。

一般需要什么功能就篆刻什么阵法,没有固定的模板,所以飞剑的能力相当灵活多变。

孟园抬手,指尖在空中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照片真是我本人

照片真是我本人

肥煮幼骗
方知墨在地铁上看见了个帅哥,一顶鸭舌帽压着散乱额发,气质痞痞的,有点动心,遂要来了微信号。两人网聊了两个月,虽然感觉帅哥的性格和初见时不大一样,但也足够有礼貌,尤其朋友圈发的腹肌特别好看方知墨日渐上头朋友得知万年社恐的方知墨陷入网恋,热心替他打听来了帅哥的姓名和学校方知墨纠结了小半个月,终于小心翼翼地提出线下再见一面:魏同学,有空的话可以出来喝杯饮料吗?帅哥:可以是可以,但我不姓魏,我叫楚洵。方知
都市 连载 39万字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69万字
和大佬穿回七零

和大佬穿回七零

木妖娆
【22:10更新】中学教师苏窈同捐赠教学楼的大佬同坐一车时,发生了车祸。一醒来,她和大佬不仅穿回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育有一双儿女的夫妻。苏窈成了家里没脾气的老黄牛,大佬则成了村子里有名的二流子。一家破屋,家徒四壁,四面漏风,一家四口饿得面黄肌瘦。大佬将来一定会在这困境中大杀四方,她只需要跟在后头躺平就够好,但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不仅背有极品,前边还有一对嗷嗷待哺的儿女。而她面临最棘手的且最难为情的事
都市 连载 18万字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50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