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句挑衅带来的后果便是,闻风清用那根随身携带的、带着倒刺的鞭子,狠狠抽了他半个晚上。

实际上,如果闻玉白早早服输求饶,给他带来心理上的满足,那么这场惩戒一定会结束得早很多,然而这家伙偏就跟不知道疼似的,纵使那人挥鞭子挥到大汗淋漓、抬不起手,他也只是咬着牙,一声不吭,用那双冰冷的兽瞳幽幽瞪着他。

这样的态度让闻风清更是火冒三丈,他几乎下了死手去实施这场鞭刑,直到闻玉白握紧拳头,结实的铁铐传出即将断裂的“咔咔”声,闻风清才骤然收回手——

他太清楚这野兽有着怎样的力量,一旦这家伙没了耐心,挣脱这个铁笼扑杀自己,也就是抬抬手的事情。

但这样离开必然丢了他的面子,和闻玉白对视片刻后,他开口平静地宣布:“bunny的事情交给长生了,我觉得你暂时还没有能力胜任。”

听到这里,闻玉白无所谓了一晚的态度,终于阴冷下来。

即便他再怎么不愿承认自己是个动物,但那刻在骨子里对猎物的占有欲,还是无论如何也消磨不掉的。

看见闻玉白脖子上暴起的青筋,闻风清终于大获全胜般释然了:“好好反思吧。”

“砰”地一声,房门被关紧,只留下闻玉白被半吊在一人高的笼子中。他皱着眉,动了动脖子,正在凝固的伤口又开始渗出血来。

他身下的铁笼中满是飞溅出来的血滴,原本穿着的白衬衣早已经被划破染红,背上一条条旧疤上又盖上了新伤,暴露在充满血腥味的空气中,叫人喉咙发痒。

四肢和脖颈被固定住的姿势让他有些难受,闻玉白磨了磨快要忍耐不住的尖牙,沾着血的喉结上下滑动着。

口渴。闻玉白舔了舔嘴唇,血腥味让他更渴了——从刚才到现在,他没有进食也滴水未进,加上鞭子抽打流了汗失了血,他现在的身体是极度虚脱的。

实际上,不给他喝水进食,比那人不痛不痒的鞭挞来得折磨多了。闻玉白感受到了体力的流失,他的视野开始变得模糊,偏偏这时候脑子里又响起来闻风清的话——那人要把抓兔子的活交给闻长生了。

更烦躁了。

如果再喝不到水,他大抵就要自己走出这个笼子了,到时候的局面,对谁来说应该都不好看。

这样想着,他本来还保持着人类状态的修长手指,就已经不受控制地开始绷紧、冒出属于漆黑、尖锐的野兽利爪来。

他会把笼子撕破——或许不止是笼子,闻玉白这样想着,脑海里已经显现出了闻风清四分五裂的样子。

然而下一秒,房门被敲响,闻玉白骤地抬起头,还没等他哑着嗓子说点什么,门就被小心翼翼地推开了。

门口,一只身形庞大的伯恩山犬小心翼翼地钻进房间来,它嘴里叼着一只竹篮,还没走进来,闻玉白就嗅到了一股食物的香气。

大狗蹑手蹑脚关上门,把篮子叼到铁笼门口,发现不大好递进去,这才小心翼翼变成人类的模样。

“哥,你还好吗?”刚刚变回人形的闻长生凑过去,摸了摸自己耷拉在脑袋边的狗耳朵,接着忙不迭弯腰给闻玉白递水,“看你一晚都没吃东西,我瞒着主人过来的。”

因为抢兔子的事情,他多少有点怨怼闻长生,但看到眼前这番情景,他又气不起来了。

“不怕他打你?”闻玉白抬起眼皮看他,接着又自嘲般笑了笑,“忘了,他可舍不得打你。”

闻长生大约是对这样的话完全免疫的,一边毫无芥蒂地给他递水,一边摇着狗尾巴说:“哥,你以后少跟主人顶嘴了,他生气了,你们都不好过。”

闻玉白知道跟他说不明白,便也懒得搭理,一个发力握拳,“咔嚓”挣断了右手的链子,伸手接过对面递来的水。

这家伙准备得确实匆忙,没有拿自己专用的杯子,口笼让他的进食进水都变得艰难起来,但闻玉白倒也是习惯了。

杯子递不到唇边,他便抬起头,悬空朝口中倒水,清水滑下了他的喉咙,也有一部分顺着下巴流向喉结,再带着一片鲜红的沟渠,蜿蜿蜒蜒爬向他的锁骨、爬进他的领口。

终于是解了渴,闻玉白又吃了点东西——这回那傻大狗倒是细心了些,帮他把食物切成小块模样,就着刀叉越过口笼、递进口中。

这样的进食方式,大约比装模作样的人类贵族还要斯文秀气,但闻玉白也忍了。

吃好喝好,他终于又觉得视野清明起来,那烦躁到几乎脱缰的破坏欲,也终于被压制住了——他总是在刻意用理智压制所谓的本能与冲动,当意志不够用的时候,他那不愿承认的本性,总难免会露出头来。

看他身上的伤口还滴滴答答渗着血,闻长生眨了眨眼,问他:“哥,要我帮你舔舔吗?”

舔舐伤口是动物非常基本的自愈行为,但闻玉白不大能接受:“不用了。”

于是闻长生看着他,圆圆的眼睛亮晶晶的:“那我走了哥,血味好重,闻得牙痒痒的。”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回妖鬼夫君为我战死前

重回妖鬼夫君为我战死前

松庭
· 阴山琉玉死在照夜二百八十年的一个冬夜。 仇人的剑上浸着她的血,她的青梅竹马即将跟她的妹妹成婚,阴山琉玉望着雾影山下的仙都玉京,闭上眼之前,想到的却是那个她从来都不喜欢的九幽妖鬼城。 她是仙都玉京最耀眼的明珠,阴山氏最尊贵的大小姐。 她喜欢仙都玉京的花灯盛会,不喜欢九幽的鬼戏仙游。 她喜欢仙姿俊逸的温润少年,不喜欢心思难测又重欲的妖鬼。 所以,被一纸联姻婚约与妖鬼之主拴在一起的阴山琉玉,一直以为
都市 连载 59万字
七零赚钱养娃两不误

七零赚钱养娃两不误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48万字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踏瀑飞白
【日更,不出意外就是晚上,有事会提前请假~】我死了,也绑定了一个系统。系统说要靠做好事来收集复活点,我同意了。系统说攒满复活点才能给我搓个新身体,在此之前只能先借用别人的,类似于成为对方的第二人格。深吸口气,我同意了。只是借用对方身体偷偷摸摸做点好事,不至于产生什么危害吧?为了早日重获新生,我开始努力解决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帮警方排除爆破危机、拯救被困人质、加固网络安全系统、使失足忠犬重振精神…
都市 连载 55万字
君有疾,疾在卿

君有疾,疾在卿

百年孤春
【女主的二婚夫君是女扮男装,两人假结婚】郁卿穿成了虐文男主的白月光,走投无路时,有人给她三贯钱,让她和一个双腿残废、双目失明的男人成亲。男人名叫林渊,容貌绮丽,不需说话都有通身的王孙气度。原书中好像没有这么号人物,起初郁卿想着不过是拿钱帮忙,便答应下来。但在微末朝夕间,郁卿和他共患难,动了心,二人互许终生。后来她阴差阳错被男主抓走,历尽千辛万苦,心中一直念着林渊还在等她。但真正等她回来那天,林渊却
都市 连载 29万字
精神病在废土当万人迷

精神病在废土当万人迷

炫彩大米
[下午六点更新,日六哟~]我是一个精神病,具体症状就是觉得所有人都喜欢我。英俊的张医生对我说,你要控制住你自己,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大街上的陌生人。我闻言宠溺地看着他道:“宝贝你是吃醋了吗?放心吧,我心里只有你。”张医生气得在我的病例上写建议我永远不要出院。他一定是想永远的把我留在身边,他好爱我,我哭死。下一秒我就出院了,我穿到了废土世界,成为一个深受校园霸凌的贫穷女学生。我看着正在指挥狗腿子殴打我的
都市 连载 38万字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炽然
江半絮有个新的合租室友。对方长相优越,身材高挑,处处都很完美,只是生活习惯有些奇怪。例如晴天从不出门,例如很少吃饭,例如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在家。尤其最近,江半絮还发现他的室友总盯着他的脖子看。但由于室友性格冷淡疏离,两人相处从不干涉对方,所以江半絮觉得那些奇怪的点都可以忽略。直到有一天,江半絮不小心受了伤。血液的味道漂浮在空气中,一直十分高冷的室友忽然抬眸看向他。人类的血液有促进吸血鬼兴奋的作用
都市 连载 1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