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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老板不是宰客呢。”张默小心翼翼地说。
贝诗半信半疑地说:“再看看。”
炙热的炒锅前,简云蓝动作流畅无比。炒饭重要的是火候,他的火开得极大,热气和锅气铺开,那一颗颗圆润的白米饭均匀地裹上金黄蛋液,胡萝卜、玉米和香葱也在爆炒中散发香味……
他手腕轻轻一抖,那沉重的大铁锅竟然就被颠了起来,金黄色的炒饭在空中翻过一个漂亮的弧度。
哇!
张默看得目不转睛,差点想喝彩。
这么重的锅,他手一抖就翻起来了?!
——当然,张默不知道的是,简云蓝是有天生神力的加持。
这让张默想起小时候看的那个动画片,中华小当家,里面那个黄金炒饭让他垂涎欲滴了好多年。
很快,两碗热气腾腾的炒饭,被递到他们手中。
金黄焦香,米粒裹着晶莹的油光,点缀着红色胡萝卜和黄色玉米,青色的香葱。那炒饭的香气一下子涌到面前,两人都是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
贝诗还在犹豫,张默已经舀起满满一勺炒饭,塞进嘴里。
张默:“嘶嘶——”
烫!
烫,但是好好吃啊!
炒饭最忌的就是饭黏腻。而这一碗炒饭,米粒松散柔软,颗粒分明,满满地裹着金黄的蛋液,每一口都吸饱了酱汁和锅香,蛋香四溢,那绵密咸香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
鼻尖还能闻到浓浓的锅气,想起小时候在柴火垛上帮家里人烧饭,那时也是这样熟悉而怀念的味道。
没有什么复杂的手法,只是最纯粹的饭香,蛋香,金黄流油的米饭,香喷喷的鸡蛋,还有清甜的胡萝卜和玉米,被彻底激发的葱香……
张默被烫得直跺脚,嘴里塞着满满的炒饭,他一边咀嚼着,一边幸福地发出猴叫:“啊!嘶!吱吱!喳喳!好吃!”
贝诗看他吃得这么热火朝天,自己也终于忍不住了,舀起一口送入嘴里。
三秒后。
贝诗瞪大双眼。
好吃,太好吃了!
之前在那日料店八百多块钱一份的炒饭,所谓用什么高端的食材,高端的厨具,日本炒饭仙人烹饪,各种宣传营销、风头很大。
但美味完全比不上这份炒饭的千分之一。
中国人,就要吃中国饭!
和张默一样,她也被烫得捶胸顿足,一边忍不住吃,一边又发出了同样的叫声:“啊!嘶!吱吱!喳喳!好吃!”
路人纷纷侧目。
什么逼动静。
……这是好吃到返祖了?!
什么炒饭啊,有那么夸张吗?
贝诗是真的被感动了。
之前她还在质疑,这个老板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要摆摊浪费青春。
但现在,她知道,简云蓝的选择是无比正确的。
他进了娱乐圈,大概率可以很轻松成为顶流,但也只是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一个无关紧要的明星而已。
但摆摊,就不一样了。
通过摆摊,他能把幸福传递给大家,为大家的生活赋予意义,这是人间大爱啊!
贝诗含泪执起简云蓝的手:“老板,你简直是在做慈善。”
她之前怎么会觉得老板是在宰客。
这么好吃的一份饭,不要一九九八,不要九九八,甚至不要九十八,只要五十块!
简云蓝不知道,自己在贝诗的心中已经上升到‘救世主’那一列了。
简云蓝笑眯眯地推销:“觉得好吃,要不要给家人朋友也带一份?今天刚好还剩最后一份在售。”
贝诗:“好,那我买了!”
她利落地付了款。
这么好吃,她可不要分享给别人,她要带回家当午饭偷偷米西米西。
然而,事与愿违。
送完张默到公司,贝诗刚回到车里,就收到明若瑰的电话:
“贝姐,你能过来嘛,我在我弟临水别墅这边被狗仔堵门了,烦死了。”
贝诗深深叹了口气。
这个工作,就是这点不好,需要随叫随到。
贝诗认命地调转车头,去了临水别墅,从侧门进。
进门时,三四个化妆师正围着明若瑰补妆,明若瑰看着自己的美甲。
“这些狗仔一天天烦死了,我在我弟别墅玩,他们还要造谣我绯闻。”
这栋别墅,是顾行舟顾总名下的别墅。
明若瑰本名姓顾,是顾行舟不折不扣的亲堂姐,两人一起长大,关系还不错。但明若瑰隐瞒了家世出道,换了姓,最近媒体总是捕风捉影说她是顾行舟的情人。
烦都烦死了。
明若瑰的长相非常明艳大气,是那种气场很强的国民级美人,黑发红唇,海藻似的大波浪卷发。
随着贝诗走近,她拨了拨长发,眯起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