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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陆承的第三个地方。
陆承长得好,书读得好,甫一出现便能引人注目,他甚至无需说话,仅站在那里就有鹤立鸡群、茕茕孑立的感觉。
大人们都喜欢、也都心疼这样的小孩儿,所以陆承硬生生地把陆绮的关注度挤走了不少。
偏他很傲,还不合群。
从来都是天之骄子的陆绮,真是恨死这样的臭小孩儿了!
砚台笑呵呵地说:“人都有弱点的,公子您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还怕收拾不了他吗?”
陆绮皱紧眉头,冥思苦想了半天,见身边的砚台一脸坏笑,遂踹了他一脚,骂道:“你肚子里有什么好主意?还不说来给本公子听。”
砚台道:“小的都打听过了,这九郎性格孤傲,几乎不跟人交朋友。但唯独有个朋友,他视若珍宝。”
听到“视若珍宝”二字时,陆绮恶心地不行,他想象不到陆承对别人好会是什么样子,却又耐不住好奇地问:“是谁?”
砚台不敢卖关子,直接说:“阿黄。”
陆绮嗤道:“这是人名?听着像条狗。”
“公子,就是条狗啊,”砚台笑得古怪阴森,“小的听说,九郎每次出城跑马的时候,都会带着阿黄一同去。可不是感情很好吗?”
“跑马嘛,走失条狗不是常有的事情。”砚台说,“再者,九郎若是因为一只畜生跟您置气,那可就是他不懂事了。”
“唔。”陆绮挠了挠下巴,拊掌笑道,“有道理。”
说着,他又轻轻踹了砚台一脚:“你小子不错,挺精啊!”
砚台混不在意地掸了掸被踢过的地方,奉承着说:“公子高兴就成。”
阿黄是陆承养了七年的狗。
陆承三岁的时候,他跟着娘亲一起在集市上,从一个小贩那里买来了阿黄。阿黄是一只熊狮犬,那时才几个月大,它懒懒趴在小贩的摊子旁边。
阿黄一身棕褐色的茂盛的皮毛,尤其是头顶,一圈绒毛软乎乎地,很像《汉纪·武帝纪三》里曾经有过记载的狮子。
阿黄的四肢短小,肉爪子十分有力,每次出去跟着陆承跑马,它都跑得很快。
阿黄其实长得很凶,也算不上好看,根本比不上西域那边流传过来的“波斯猫”和京里盛行的“京巴犬”。买下它是因为陆承看到它趴在小贩身边时,琉璃般的眼珠子里,透露出了一股孤冷又蔑视众生的神态。
陆承没什么朋友,母亲这几年时常发病,一发起病来,会歇斯底里地摔东西、会撕掉陆承写的字帖,还不允许陆承去他父亲和祖母那里。
她说她只剩他这个儿子可以依靠了,一边哭,一边搂着他让他别走。
母亲生病了,陆承知道,也知道这个病治不好。况且,母亲本身就讳疾忌医——她甚至不敢让自己发疯的样子被父亲看见。
她害怕父亲知道之后,会干脆休了她。
虽然陆承怀疑父亲已经知道了。
总之,在陆承的生活里,除了一个时而温柔时而疯癫的母亲以外,几乎没有再可以好好说话的人。
所以,他想养只宠物陪在身边。
狸奴他嫌娇气,不太喜欢,别的公子哥们爱养鹦鹉,他又嫌聒噪,至于斗鸡蝈蝈,更是毁志之流,他更看不上。
在市集上面,陆承一眼就瞧中了阿黄。
熊狮犬的外形很凶,又不像京巴犬那样温顺,难以得到贵妇人和小娘子们的青睐。
但是陆承偏偏喜欢它自信傲慢的眼神。
芸娘今日的精神是正常的,儿子难得喜欢一个东西,即便她也觉得阿黄很凶,可还是宠溺地买了下来。
小贩见他们母子俩长得都可人,漂亮话便是一箩筐地往外冒:“夫人公子啊,你们放心,这熊狮犬就是长得凶,性情其实比那京巴还有藏獒讨喜多了。只要它认准了主人,以后就会忠心耿耿。带回去不管是打猎,还是看家护院,都是一把好手呢!”
“不过,您两个一看就是贵人,肯定用不着它护院,那狩猎也好啊,您别看它腿短,跑得恁快。”
“您看看这后脚肌肉,可强壮了!”
小贩将阿黄的肚皮翻过来,把它那肉肉的爪子给陆承看。
能打猎还是能护院,陆承都不太在乎,不过忠心这个优点听着舒服。
他接过一团绒毛的阿黄,冷淡地说:“知道了,谢谢。”
小贩鲜少见到长得跟玉一般的小孩儿,偏这孩童脸上还有股形似大人的疏离,他其实挺想捏捏陆承的脸。
但看了眼他们母子身边的护卫小厮,最终只是笑着与他挥手作别。
陆承于是跟母亲一起把阿黄带回了家里。
阿黄吃得很多,长得也很快。不足一年,它就长成了个圆滚滚的短腿的胖球。它也果然如小贩所说,虽然看着凶恶冷淡,但及其忠心。
陆承七岁的时候,第一次学骑马,那匹马顽劣难训,几次把陆承从它背上甩下去,还差点将陆承践踏在马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