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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其实是特别偶然的一次机会,江敛羽去“缪斯”打工,接触到了过来表演的一支地下乐队。

穿着朋克的乐队主唱打着唇钉,左耳上挂着乱七八糟一排银饰,歌声说不上有多么动人,但抱着贝斯的姿态却是那么自然那么夺目。

他跳下舞台,接过粉丝送来的一杯鸡尾酒,对着场下挥着手机电筒充当荧光棒的年轻女孩抛了个飞吻,然后就钻到后台去抽烟。

那天乐队表演了不到四小时,从晚上九点到半夜一点钟,总共加上酒水抽成赚了三千块,全都是现金结账。

江敛羽是他们吉他生病才请来的临时伴奏,从主唱手里接过两张红票子时还附带了一支爆珠。

“谢谢你啊,弟弟。以后有事需要可以找我。”

主唱拍着他的肩膀笑了。

江敛羽这才发现他原来有一口洁白的牙齿,看起来绝对不超过二十五岁。甚至小虎牙还尖尖的有点幼稚,一点也不像刚才那个台风稳健无比飞扬的家伙。

江敛羽学着他的样子把烟放到嘴里,捏开爆珠时才知道是橙味。甜滋滋的,有点像小时候生病嗓子痛,妈妈给他灌下去的止咳糖浆。

他不会吐气,猛烈地咳了两声。蹲在旁边收拾琴盒的主唱就又笑了:“我就说,还是个小孩呢。”

江敛羽倔强地盯着他:“我不是。”

“行,你不是小孩。”主唱还是那副哄孩子的语气,悠然道,“可是弟弟,你看看这,有谁不会抽烟喝酒?这年头,想挣钱就不能太端着啊。”

主唱的话在他心底埋下了一粒小小的种子。

只是十八岁的江敛羽还不明白,他以为自己已经长大,实际上却还处在一个看不清自己的状态。

太容易听从别人的话语,太容易被怂恿着跟随他人的脚步。试图融入,想要和他们一样变成那个昏暗灯光下另一个“世界”的焦点,却不明白自己从来不属于那里。

甚至他本身,无需外物加持,不必刻意迎合,其实就已经足够决然超群。

包括那时候他喜欢机车,喜欢半夜骑着摩托飞驰在帝都郊区的月色之下,其实也只不过是借着引擎巨大的轰鸣声,试图永远逃离他不想要的那种生活。

但是总之,后来江敛羽就开始抽烟了。

起初是水果爆珠,青苹果、葡萄,或者蓝莓,后来就换成种薄荷气味的细烟。

蒋哥总笑他抽这种烟的大多是女性。

但江敛羽那时的个子又长高了一点,肩宽腿长到让人惊叹的好比例,劲瘦的腰被黑色的皮带束起来,上半身披着牛仔外套或者皮衣,即使散着半长的头发,腋下夹着头盔,斜斜倚靠在摩托上也丝毫不显得女气。

不过最终还是打算戒掉了。

毕竟烟和酒都不能成为他永久的精神慰藉。

机车在暴雨中穿过一个又一个十字路口,交警的红色指示牌成了昏暗天气里唯一的光。

头盔里都好像蒙上一层薄薄水汽,在视线被遮挡前,江敛羽却先一步到达了目的地。

街道两边的香樟树经过了今夜的一场暴雨,好像墨绿色的叶片都变得更舒展了一些,但却还是承托不住迅猛雨势的冲刷,透明雨丝正连绵不绝地顺着叶脉滑落。

江敛羽把摩托停在路边,打量起了附近的情况。

在视线不断掠过那些一间又一间、早已熄灭了灯光的门市后,他终于发现了他想要找到的那家伙的踪迹。

“嘶,怎么脏成这样——

“不许踩我衣服,不许乱动。

“还动是不是!再乱动就把你扔下去。”

他低声威胁着,拿出了在蒋哥那里顺来的火腿肠,开始试图诱哄。

“呜……”

小家伙大概是饿狠了,也没什么戒心,看到吃的就凑过来。

江敛羽戳了戳它的头,小家伙却也不逃,还是执着地往前蹭。

“笨死了。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好人,就什么都敢吃。”

江敛羽满脸嫌弃地剥着火腿肠纸,突然感觉到手指被什么温热的东西舔了一下。

于是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就连冰冰凉的雨水从他发梢淌进衣领深处也没顾得上擦。

最后还是把绒毛都被雨水浸染,湿漉漉黏成一团的小动物一把捞起来,揣进了皮衣里面。

名贵的白衬衫上登时就被踩出了几个脏兮兮的小梅花印。

另一边,对江敛羽去做什么了还全然不知情的白荔还在埋头苦吃。

但时间长了,等到她都已经成功战胜了一整个薯塔培根披萨,却发现说着只是出门看看雨势的江敛羽一直没有回来,也忍不住有点担心。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门,先去了隔壁,《注孤生》节目组工作人员们所在的房间。

门上镶嵌着一块透明玻璃,她踮脚悄悄打量,发现PD老师还在和总部通电话,而江敛羽并不在屋里。

……那是去“缪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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