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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彩宝耳坠。林之珩听到脚步声,回头看了眼门口,瞧见走进来的汤倩,他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过去。

轻替她戴上。

汤倩不明所以,刚到林之珩身边,就见他拿起其中一只耳坠,弯腰捏住她的耳垂,轻戴完,林之珩欣赏了几秒,转头问老板多少钱,老板抬手比了个数。价格特别公道,甚至可以说物美价廉。

林之珩爽快地结了账,直接让汤倩把另一只也戴上了。直到走出首饰店,汤倩才意识到林之珩给她买了对耳环,她将刚买的咖啡递给林之珩,举着快要化掉的冰淇淋赶紧吃了几口,中途不太确定地摸了摸耳垂上的耳坠,问林珩:

".....你怎么突然跑首饰店去了?”

林之珩喝了口咖啡,轻轻挑了下眉,心想味道还不错。听到汤倩的询问,林之珩睨她一眼,漫不经心道:“你管我?”汤倩眨眨眼,摇头:"怎么会呢,我就是有点好奇。"林之珩哦了声,态度不咸不淡道:"偶然发现的。觉得里头东西挺真,随便逛逛。""怎么,送你一副五百块钱的耳坠就给你感动到了?"

林之珩本来是嘲笑她的,谁知道汤倩摸着耳坠,一本正经地承认:“对啊,我超感动的~”

“我很喜欢这个耳坠,特别漂亮,特别适合我~”

林之珩这会儿是真有点计较了,他瞥了眼沉浸在幸福中的女人,冷不丁地问:"我之前送你几十万的珠宝项链、包包不喜欢?”

汤倩不明所以地摇头,否认:“没有啊,我都喜欢。只要是你送的,我都超爱的~”林之珩看她想敷衍过去,较真儿地问她:"那你最喜欢我送的哪样礼物?"汤倩:“.......”

冰淇淋在阳光下快晒化了,汤倩吃的不及时,奶油不停地往地上掉,还有两滴落在了汤倩的手背。

汤倩连忙从兜里取出纸巾擦掉手背上的奶油,又张嘴咬了几口冰淇淋。直到将冰淇淋吃干净,汤倩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话呢,磨蹭什么?"

本以为躲过一劫了,谁知道林之珩冷眼旁观完她的手忙脚乱,又不依不饶地问:“问你她都拿去卖了

汤倩绞尽脑汁地想了想林之珩这两年都送了些什么礼物,她很想说他送的好几样东西她那时候缺钱,卖了不少奢侈品。

挑选的,而且林之珩结账时,汤倩听到老板说了句:"这耳环很衬你老婆。”当然,她最喜欢的反而是林之珩刚刚送的这对耳环,虽然便宜,但是这是林之珩认真林之珩只是同老板笑了下,没有澄清他们的关系,这种只有你知我知的小秘密让汤倩感到刺激又幸福。

又或者,她的虚荣心也得到了名正言顺的满足。

她比任何人都希望,有朝一日她跟林之珩的关系能够被曝光在太阳底下。不是以那种肮脏的、见不得光的方式,而是以一个合理且合法的方式。可惜,这样的时刻她应该是看不到了。

既然看不到,那就尽情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吧,即便是梦幻的泡影,她也甘之如饴。爱一个人不就是这样吗?幸福与担忧长伴,总是希望快乐的日子长一点,希望两个人不要吵架、冷战,希望永远和睦。

汤倩不想给林之珩送的礼物分一下高低,因为她的心态变了,她无法去追究之前的行为,只能在意当下,所以面对林之珩的疑问,她一脸真诚地解释:"你送的每一样东西我都欢,不管是几十万的包包、项链,还是这对五百块钱的耳坠,我都爱。"喜欢是没有高低贵贱的。喜欢就是喜欢,没有掺杂任何杂质。"林之珩听到汤倩的回答,沉默地望了眼人,没再逼她做选择。中午两人找了家牦牛肉火锅店,找了个靠窗了位置坐下,点了十几道菜。太阳刚好照到窗口,配上热腾腾的火锅,汤倩热得鼻尖冒汗。吃到最后,把羽绒服外套脱掉,挽起衣袖大口大口吃肉。林之珩看她吃得尽兴,胃口也好了不少。

吃完,林之珩在网上查了一下攻略,打算带汤倩去周边转转。吉普昨晚没多大损伤,就车屁股刮花了一道漆,不影响开车。回酒店简单收拾一番,提上箱子退了房间,两人重新上路。车上,汤倩问林之珩去哪儿,他神神秘秘地不肯告诉她。汤倩只好拿手机搜索附近的景点,刚搜到就被林之珩夺了手机,"看什么?到了不就知道了。

"

“别玩手机,看外面的景色。”

汤倩哦了声,听话地扭过头看窗外。

这次林之珩开车,出发前他连了自己的手机,放的全是英文歌。汤倩英语很差,听不太懂歌词。但是有一首比较熟,她听过几次,叫《offthehook》It's you i 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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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我疯狂

Giri let me off the hook teit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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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d you nee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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