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辛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卡桑德拉用余光扫过脚下,看到了导致她绊倒的罪魁祸首——树干与树干之间绑着的细长绳索,因为贴地近,很难被向前奔跑的倒霉蛋发现。

不巧,她就是那个被剑架上脖子的倒霉蛋。

眼前的女佣兵戴着一顶过大的鹿皮帽,棕红的卷发从额边溢出来。这是个长得不算好看的年轻女人,身材极其高大,甚至比镇上一些男人还要高,饱含审视的蓝眼睛在卡桑德拉身上扫来扫去。

“小鬼……”她低声嘟囔了一句,又瞪起眼睛,肥厚的手掌紧握住剑柄,“我看到劳拉把你推出来,你可是个男人!居然不敢抄家伙保护你的顾客?”

瘦弱的炼金术士“卡森先生”瞟了一眼自己瘦弱的手臂,眼睛里流露出不可置信:“我?我干不来打架的事情……”

这个佣兵与杂货铺的劳拉认识,还对自己有些不满,卡桑德拉敏锐地回想起这个佣兵刚刚的话:“你要让我做什么?杀死谁?”

铁剑又往下压了一点,卡桑德拉感到脖颈微微刺痛,她默默闭上嘴。这个佣兵的脑子或许不太好,但狩猎技巧看起来倒很熟练。

“对,我要你想个办法杀掉那些男人!”

热乎乎的吐息和剑刃一起贴近卡桑德拉的脸,女佣兵讲这句话的意味近乎炫耀,她毫不掩饰自己对男性的愤恨——这是出于单纯的愤恨性别,还是因为某些人而恨屋及乌?

如果是前者,她倒是可以试试看翻盘。

卡桑德拉不敢确定,试探着问:“你只恨男人?难道你没觉得镇上有女人该死?”

女佣兵的脸色沉下来,卡桑德拉拽着衣角往后缩,尽力让剑刃距离自己的脖子远一点,生怕佣兵激动之下先把她的脖子削断,却听到这年轻女人瓮声瓮气地回答:

“弱小成这样,还很糊涂……为什么要杀她们?你也看到了,劳拉根本不敢反抗那个该死的酒鬼!但凡她能拎起火钳给他一下子厉害瞧瞧呢?”

果然如此,她是因为讨厌个别男人在迁怒,卡桑德拉研究一转,狠狠掐一把自己的大腿,眼眶反射性一酸,泪珠咕噜滚落到面颊边,她忙不迭地解开衬衫最上边的两颗扣子:“别杀我,别杀我!我是女人,他们说扮成男人不会被盯上拖走……”

她透过朦胧的泪光去打量女佣兵的神情,又仰起头,展露自己明晃晃没有喉结的脖子,洁白纤细,但被划破一道肉皮,殷红的血线从破口处渗出来。

铁剑当啷落地,女佣兵顾不上武器,慌忙地把卡桑德拉从地上拉起来,她甚至打算扛着这个弱小的姑娘回木屋,卡桑德拉强忍着慢慢哽咽,心里一松。

她赌赢了。

女佣兵自称罗丽丝,她顺从地跟着卡桑德拉回木屋,又抓下鹿皮帽擦拭铁剑,目光却总往身旁人的脖子上飘。

她大概在内疚,这并不是一个弑杀成性的家伙,但不算聪明。

卡桑德拉对此心知肚明,在罗丽丝眼里,大概女人就是弱小的家伙,粗暴对待弱者的人就该死,这也很符合佣兵的特性。

“罗丽丝,”她决定打破同行时的沉默,“我很少见到女性去做佣兵,你是怎么做到的?”

女佣兵擦拭铁剑的动作一顿,目光终于从卡桑德拉的脖子移到了她脸上:“你是外乡人吧?”

她看到卡桑德拉点头,才继续说:“我也是,我的家乡也有一片林子,但不像灵之森林那么大,领主要送女儿进王宫当王后,就把整片土地都献给国王了。像我这样的人没有面包吃,只能跑出来干活。”

卡桑德拉好像对此有些记忆,国王在成婚后总要出门狩猎,她点点头:“你跑到了弗瑞斯小镇?”

“对!”罗丽丝眯起眼睛,她的颧骨很高,上面晕着红色,“你肯定没见过以前的镇子,那时候劳拉还没嫁人,镇上好多姑娘都没结婚,她们本来要一块儿去跳舞,却在稻草垛边捡到我。我力气大,劳拉她们总是喊我去铺子里搬东西,劈柴浇菜,然后偷偷给我面包和钱……”

没有嫁人的劳拉?跳舞的年轻姑娘们?卡桑德拉皱着眉回想,实在不能将这样活泼温柔的印象与前来求助的憔悴妇人联系到一起,难道是因为结婚之后太过劳累?

她很想出声询问,又觉得这样打断别人的讲述不够礼貌,于是暂时憋下冲动。

罗丽丝还在继续讲:“我就是这么长大的,力气比有些男人还大!他们就叫我去做佣兵,这个来钱快。我学着给畜生下套,再刺穿他们的肚皮,可不是在吹牛,我最多的时候打过一头野猪和两头鹿!”

“你看!”罗丽丝突然将鹿皮帽送到卡桑德拉眼前,棕褐色的皮毛很美丽,“这就是其中一头鹿的皮子,喜欢吗?我下次也给你做一顶!”

卡桑德拉伸出手,摸了摸那顶柔软的帽子:“你可真厉害,我还从来没有打过猎呢,互送礼物不该是朋友之间的交流方式吗?罗丽丝,你是想和我交朋友,还是想出钱请我帮忙呢?”

这个佣兵出现得很及时,是她了解这个小镇的第二条路——得抓住她!

罗丽丝又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回妖鬼夫君为我战死前

重回妖鬼夫君为我战死前

松庭
· 阴山琉玉死在照夜二百八十年的一个冬夜。 仇人的剑上浸着她的血,她的青梅竹马即将跟她的妹妹成婚,阴山琉玉望着雾影山下的仙都玉京,闭上眼之前,想到的却是那个她从来都不喜欢的九幽妖鬼城。 她是仙都玉京最耀眼的明珠,阴山氏最尊贵的大小姐。 她喜欢仙都玉京的花灯盛会,不喜欢九幽的鬼戏仙游。 她喜欢仙姿俊逸的温润少年,不喜欢心思难测又重欲的妖鬼。 所以,被一纸联姻婚约与妖鬼之主拴在一起的阴山琉玉,一直以为
都市 连载 59万字
七零赚钱养娃两不误

七零赚钱养娃两不误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48万字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踏瀑飞白
【日更,不出意外就是晚上,有事会提前请假~】我死了,也绑定了一个系统。系统说要靠做好事来收集复活点,我同意了。系统说攒满复活点才能给我搓个新身体,在此之前只能先借用别人的,类似于成为对方的第二人格。深吸口气,我同意了。只是借用对方身体偷偷摸摸做点好事,不至于产生什么危害吧?为了早日重获新生,我开始努力解决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帮警方排除爆破危机、拯救被困人质、加固网络安全系统、使失足忠犬重振精神…
都市 连载 55万字
君有疾,疾在卿

君有疾,疾在卿

百年孤春
【女主的二婚夫君是女扮男装,两人假结婚】郁卿穿成了虐文男主的白月光,走投无路时,有人给她三贯钱,让她和一个双腿残废、双目失明的男人成亲。男人名叫林渊,容貌绮丽,不需说话都有通身的王孙气度。原书中好像没有这么号人物,起初郁卿想着不过是拿钱帮忙,便答应下来。但在微末朝夕间,郁卿和他共患难,动了心,二人互许终生。后来她阴差阳错被男主抓走,历尽千辛万苦,心中一直念着林渊还在等她。但真正等她回来那天,林渊却
都市 连载 29万字
精神病在废土当万人迷

精神病在废土当万人迷

炫彩大米
[下午六点更新,日六哟~]我是一个精神病,具体症状就是觉得所有人都喜欢我。英俊的张医生对我说,你要控制住你自己,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大街上的陌生人。我闻言宠溺地看着他道:“宝贝你是吃醋了吗?放心吧,我心里只有你。”张医生气得在我的病例上写建议我永远不要出院。他一定是想永远的把我留在身边,他好爱我,我哭死。下一秒我就出院了,我穿到了废土世界,成为一个深受校园霸凌的贫穷女学生。我看着正在指挥狗腿子殴打我的
都市 连载 38万字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炽然
江半絮有个新的合租室友。对方长相优越,身材高挑,处处都很完美,只是生活习惯有些奇怪。例如晴天从不出门,例如很少吃饭,例如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在家。尤其最近,江半絮还发现他的室友总盯着他的脖子看。但由于室友性格冷淡疏离,两人相处从不干涉对方,所以江半絮觉得那些奇怪的点都可以忽略。直到有一天,江半絮不小心受了伤。血液的味道漂浮在空气中,一直十分高冷的室友忽然抬眸看向他。人类的血液有促进吸血鬼兴奋的作用
都市 连载 1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