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可要不怎么说宁卫民不是一般人呢?

看似无解的问题,到了宁卫民的手里,偏偏就能很完美的获得解决。

根本没有坐等夏季过去,他就做了主动出击。

并且非常成功通过自己的设计和二次加工,对这批灯芯绒女裤做出迎合潮流与季节的修改。

不是这种质地的长裤不合季节吗?

那把长裤改成短裤就行了啊。

不是颜色黯淡,款色老土吗?

没关系,照着改裙子的套路故技重施,增加点艳丽的颜色和适当修饰就好了。

比如说先给腰头一圈和裤兜边上都镶一条彩色牙子。

再给裤腿也加上颜色艳丽的衬布,如水粉,果绿,桔红这些颜色……

然后把裤腿两边缝上口子,再在砸好边的裤脚两边钉上个扣绊。

这样穿的时候把裤脚翻起来,再系上扣子,就时髦多了。

虽然这种款,再几十年后纯属常见。

但这个年代绝对堪称颠覆性的款式创新了。

至于剪裁下来的裤腿儿也别糟蹋了,正好拿来做包用了。

同样的路数,加艳色的布当衬托,再加底子、书包带儿,加拉锁和扣绊、扣子。

一个质朴大方又漂亮的条绒单挎女包就出炉了。

等于一件儿商品变成了两件儿。

而工人的收入,缝纫社的抽成连同加工辅料算在其中。

两件商品的总成本因此上浮了一块六毛钱,变成了十一块六毛。

但与之相比,宁卫民的批发价可更是敢开牙。

他不但要求必须一条短裤搭一个包走货,而且两样东西,价钱直接涨到了十七块钱了。

说句心里话,这样的条件在个体户的眼里,并不是很有吸引力。

因为短裤毕竟不能跟长裤比啊,售价就得低一半。

根据条绒长裤在商店一般十八九元,二十一二的售价,短裤能卖到十元就差不多了。

而市面上一般的女包,除了真皮材质的之外,价格都不算贵。

人造革的基本在六七块,帆布的、花格布的就更便宜了,三四块而已。

就宁卫民改造出来的这两样灯芯绒产品,绝对是缝纫社开张以来批发价最贵的东西了。

这样的货,谁接手里也是心里没底。

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样式确实不错,看着挺吸引人。

属于市场绝无仅有的东西。

应该还不至于完全卖不出去。

总会有把追时髦当成第一生存意义的姑娘,愿意为了比别人特殊一点付出更多的代价。

所有几乎所有个体户接货,都是十几、二十几套的拿来试试。

相对连衣裙上百条,几百条的争抢,就要谨慎多了。

拿货最多的一个人就是箭楼底下摆摊儿的“赵小六”,五十套。

这还是因为他是靠居委会大妈最早挣钱的人,不能不捧场,才多要了点。

可事实上,他们每一个人,都大大低估了新颖款式服装对人们的诱惑力了。

说白了,因为之前我们国人在这方面压制太久了,必然有一种反传统的渴望。

这也就导致在大家睁开朦胧睡眼看世界的初期,越是夸张,越是与众不同的款式越受人喜欢和追捧。

事实上,从八十年代起,任何一种服装的兴起,都是由材质、款式的反传统来带动的。

比如喇叭裤、蝙蝠衫、牛仔裤,无论色泽、款式、质地,稍微新颖一点。

只要有人穿戴,便能如旋风一样迅速流行开。

说白了,人们追求标新立异的特征,实际上还要放在人们盲目随大流之前。

正是这既矛盾,又互相紧密联系的两点,构成了这年代独有的服装消费特征。

结果恰恰就因为在市场上独一无二。

恰恰就因为年轻女性对服装款式是最敏感的群体。

宁卫民这次做出的两样东西,反而让人眼前一亮,更难以放开手了。

居然一上市,就成了爆款,拿到货摊上没用多久就销售一空。

那些年轻的姑娘们,根本抵御不了这样新鲜感的诱惑。

她们哪怕皱着眉头,也会慷慨解囊。

一条短裤卖出相当于长裤的钱并不新鲜。

一个女包也能买出七八块来,甚至可能更高都会有人要。

因为好些个体户,都在出手最后一件商品时,亲眼目睹了两个姑娘不互相让的争夺战。

甚至有个女摊主挎在自己身上用来收钞票的包,都被人强行买走了。

要不是光天化日之下,逼着别人当街脱裤子,实在是不合适。

这女摊主穿身上的条绒短裤也保不住。

不用说,起初有些瞧不上这些东西的个体户们,这时候才猛然醒悟,这批货有多对市场的路子。

于是这帮个体户立马疯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不寻常日记[无限]

不寻常日记[无限]

桃吾兔
我的世界变了,处处违和。于是我拿起笔,想要将异常之处记录下来。但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日记——似乎被窥探了。*第一人称
都市 连载 8万字
时间回溯失败后被攻了

时间回溯失败后被攻了

醉狸贪月
【正文已完结!】【双向暗恋。时间回溯失败后,被搭档吃干抹净了。】 维森是众多异能者中的一个,他的能力,是可以回溯时间,让一切重来。 一直以来,他靠着这种能力,维持着很好的人缘,以及最温和正直,儒雅克制的人设。 而他最成功的伪装,就是装作德朗希的挚友。 他们有着世界上最默契、最令人艳羡的友谊,他从不越线,从不猜疑,从不嫉妒,唯一的愿望,就是永远守在这个人的身边,并将自己深爱着德朗希的秘密,带入坟墓去
都市 连载 16万字
穿成霸总文里的男保姆后,成了他小婶

穿成霸总文里的男保姆后,成了他小婶

噤非
乔攸作为职业评书人,资方大爹为了宣传文改剧总要找他指点一二。他对着某本耽美霸总文内心疯狂吐槽一夜,穿了。穿成霸总家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某帮佣,却收获性♂感蕾丝女仆装。乔攸:谢谢,很喜欢。[咬牙切齿]原主虽拿的是路人甲剧本,却贯穿全文不可或缺。喜怒无常是霸总标配,一言不合化身餐桌粉碎机。佣人任劳任怨累死不要紧,还要抽空嗑一嘴:只有小受才能触碰到霸总逆鳞!乔攸不理解,为什么不把桌子换成大理石?是因为不喜
都市 连载 49万字
朕就静静看你们表演

朕就静静看你们表演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8万字
清冷仙尊怀了我的崽而我死遁了

清冷仙尊怀了我的崽而我死遁了

荼苡
(通知:本文剩余部分将会在全部写完后一次性放出) 乔清瑶重生了,重生了三世。 第一世,她是仙门最没有天赋的弟子,为了得到师尊的肯定,她日夜修炼,不敢懈怠,可却始终入不了师尊的眼。 仙魔大战上,她被师尊护在了身后,亲眼看着那抹她仰望的月光陨灭。 第二世,她因窥得天机,修为突飞猛进,成了仙门众人敬仰的天才,却始终克己守礼,不敢抬头看师尊一眼。 仙魔大战上,她已有了与师尊并肩而战的资格,她打定主意,这次
都市 连载 11万字
我那短命的反派夫君

我那短命的反派夫君

秦皇
上辈子过劳猝死,穆婉这辈子的梦想就是吃喝玩乐,享受生活。到了必须嫁人的年纪,本想挑个规矩少,好躺平的人家。却被赐婚给了上京人人趋之若鹜的镇北侯谢珩。重生的继妹幸灾乐祸:“姐姐别得意,镇北侯心狠手辣,冷血嗜杀,过几年姐姐怕是得守寡。”穆婉立刻提炼出了重点:镇北侯命短,过几年她就是镇北侯府的主人!@满上京都知道镇北侯谢珩心里有人,穆婉一介皇商之女被选中成为他的正妻是因为和他的心上人十分相似。大家都觉得
都市 连载 3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