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陆凤阁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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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怀才不遇诗……还有错别字。
甚至连书法水平也倒退了。
这是……之前的练笔吧?是不是装错了?
陆凤阁眉心一跳,把之前几封信找出来一一对比,发现越是往后,书法水平越差,错别字越多,也就说,练习时间越早。
家书并不是现写的。
陆凤阁脸色一黑,放下了公文包。
他会错意了。
接下来的家书更加笃定了这一点,陆凤阁与其说是在收信,不如说在收垃圾。
他打电话问过家里的阿姨了,沈宁确实会把练习过的纸张都收拢起来,他喜欢看自己的进步。
陆凤阁收到一篇不知何时习得的书法,提笔改正了几个字,面无表情压在了抽屉下方。
夏末时,陆氏和沈氏合作的项目成功美股上市,陆凤阁在这边的工作告一段落。
集团内部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先前沈老就致电问了沈宁参不参加,沈宁说不来。
沈老说这样不太好吧,沈宁说那我写一封庆贺信。
他发现了一首诗,里面竟然有陆凤阁的名字,还有他沈家的姓。
好巧哦真的是,就像他们沈陆联姻一样契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沈宁像个硬要做阅读理解的文盲。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李煜的《破阵子》,一首亡败之诗!陆凤阁早知道老婆不是什么跟他神交的笔友,而是个文盲老婆,一时间还是被无语住。
龙楼、霄汉、玉树……一连写了三个错字就算了,还敢把下面一句也照抄。
他倒要看看沈宁哪里沈腰潘鬓消磨!
陆凤阁在晚宴上婉拒了好友邀请他继续留在港城发展的好意,连夜通关回去南城。
“多谢,我有家务事要处理。”
当他回到家中时,沈宁正在花园收向日葵的种子。
他看见一年不见的陆凤阁,眼里的讶异十分真切:“陆凤阁?你回来干嘛?”
陆凤阁:“……”这是我家。
沈宁绕上来,像他手里的那把向日葵种子一样,围着陆凤阁当太阳一样转了一圈。
“你不在港城做生意了?”
陆凤阁喉结滚动了下,平静道:“我国即将加入世贸,实业经济腾飞,以后我们是世界中心,我回来布局。”
沈宁慢慢“哦”了一声,臭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