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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么大的孩子,只吃鸡蛋怎么能行?鱼虾肉蛋,得吃齐全了才行。

叶雅芙没管他们父子,她吃完了自己的那碗面后,便把碗拿去厨房洗了。

已入夏,正午的日头晒得人昏昏欲睡。

吃饱了的叶雅芙,更是觉得身上疲惫,困乏得很。

回到屋里,她又倒在了榻上补觉。

等再醒来,日头偏了西,看外面太阳也没正午时那么烈了。

叶雅芙想去村里走走,顺便看看这村附近有没有什么小河小溪之类的。若有的话,看看碰运气能不能抓到鱼。

中午时和映红说的分开吃饭可不是话赶话赌气说的,她是真这样想的。

但如果以后分开吃,凭那姜氏的心眼儿和黑心肠,她能把属于他们的食物一点不少分给他们才怪。

所以,还得靠自己。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从后罩房堆杂物的屋子里找了些可以捕鱼的工具,然后带着这些工具出了门。

注意力一直在母亲身上的康哥儿,瞧见母亲从后面屋子回来后没回屋里,而是直接出门去了,不免着急,一直抬手指着门口。

吴容秉衣角被儿子拽着,他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往窗外看了去。

恰好看到她身影正绕过影壁,消失不见。

不管从昨儿晚上到现在,她态度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吴容秉都始终没太在意她。直到瞧见她拿着竹篮和鱼叉出了门,吴容秉这才深深蹙起眉心。

他的目光从半支开的窗外收回,落在了屋内放在案上的那只碗上。

然后目光垂落,落在了自己废掉的那条腿上,眼神骤变,满脸的嫌恶。

哪怕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他也仍接受不了自己废了腿的事实。

废掉的不只是腿,还是他的锦绣人生。

他慢慢伸过手去,颤着手轻轻的抚在了膝头。只碰了下,忽又弹开。那双本平静的双眼,渐渐染上一层戾气。

“爹……爹爹。”康哥儿依在他胸前喊他。

吴容秉似是瞬间回过了神般,那双眼里戾气散尽,取而代之的是无限温柔。

“走,我们去厨房,把碗洗了。”

纵心中有百般郁结,可儿子面前,他始终保留着温柔的一面。

妻子纵再蠢再恶,他也从不在儿子面前说她一个字的不好。

大人间的恩怨,他不想牵扯到孩子身上。

“玩水水。”显然不是第一次陪父亲一起洗碗了,他知道,洗碗可以玩水。

“好,爹爹陪你玩水。”

.

叶雅芙知道,现在的这个村落叫溪水村。溪水村隶属富阳县,富阳县属江浙一带。

自古以来,江浙一带老百姓的生活都是相对富庶些的。

所以,这村里村民整体的生活条件,都不算差。

村里,能住上砖瓦房的人家不少。当然,吴家在村子里是首屈一指的富户,别人家的砖瓦房,比起吴家来,还是差了些的。

江南水乡的村落,随处可见的小溪和河流。

那远处的青山,一眼望过去,就跟一幅画般。

当真是风景宜人,赏心悦目。

寻到条小溪,看到溪水里有鱼,叶雅芙立刻举起鱼叉。

叶雅芙自小是在农村长大的,身为留守儿童,她摸鱼抓虾是一把好手。

先是拿鱼叉叉鱼,后见溪水不深,她索性脱了鞋袜卷起裤管下了水摸鱼。

等到日落西山时分,篮子里的鱼已有五六条。

她看时辰不早,也就收了工具。

但却没回家,而是拎着装鱼的篮子往村口方向去了。

《一品首辅》那本书里,在男主及其母亲还在溪水村时,其母姜氏有个死对头。那就是本村的,家里在镇上开医馆的冯桂花。

书里,冯桂花性子泼辣,为人嚣张跋扈,同温柔贤良的姜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书里的冯桂花,处在姜氏对立面,自然是丑角的形象。

可叶雅芙知道,除非杀人放火违背律法,否则,凡事没有对错,只有立场。

站在那冯桂花的立场,她还觉得姜氏是坏人呢。

所谓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叶雅芙倒觉得,她可以暂同冯桂花女士联盟。

但她这么做,倒也不只是因为冯桂花和姜氏不对付。最主要的,还是冯桂花夫妇在镇上开了医馆的缘故。

她在某中医药大学本硕连读,有过硬的专业知识。

若真回不到自己的世界中去了,在这里,她总得有个谋生手段,能混口饭吃。

她已经彻底断了日后抱男主大腿的后路,她必须靠自己本事,另谋生计。

书里写,离溪水村最近的镇叫葵花镇,那夫妇二人有辆骡车,便日日乘车早出晚归。

所以她这会儿功夫站在村口等,总是没错的。

倒也没叫她等太长时间,不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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