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来碗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没多想。我只是想跟你说,他这个里面刻字还挺好看的。”

店主得意:“这是纯手工打造的,全世界仅此一对,无价之宝!”

廖筠撇了撇嘴,拉着慕邵凡边往外走边小声吐槽:“我小时候还叠过全世界仅此一架的纸飞机呢,他真能吹呼。”

慕邵凡忍不住也笑了。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眼睛亮亮的,仿佛独自坠入了爱河。

推开店门,外头天色发暗,光线昏黑。

廖筠醉得步子一歪,让随行保镖开了一瓶新酒,随口闲聊:“我虽然喜欢珠宝,但不知道为什么,对戒指不感冒。不过你们FROLA每年推出的盛夏系列戒指我倒是有关注,很有收藏价值,而且很漂亮。”

慕邵凡扶住她的手臂:“你最喜欢哪一款?”

“最喜欢……应该是14年那款红钻,根据公开的设计稿,除了戒指还有配套的项链和耳环,可惜竟然不对外展览,也不知道被谁收藏了。”廖筠朝他眨眨眼睛,“怎么,你要帮我走走关系,打听打听?”

慕邵凡正对她心怀感动,听她这么说,满脸认真道:“我可以找人问问。”

“那你只管去问吧,钱不是问题,我一直很想收藏那套首饰,可惜FROLA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你作为黄老师的徒弟,是不是应该有点内部特殊待遇?”

“……是有一点,不过也没什么特殊的。我会想办法去问的。”

敢这么说,他肯定在黄诗灵那里有一定的地位,兴许在FROLA内部也有点作用,只不过很多时候在自谦,或者故意骗人。

廖筠现在对他非常反感,表演信任的代价,就是对他失去了信任。

甚至一想到自己昨晚竟然为了他这个虚伪的狗东西,忽视了过生日的小狐狸,心里不禁生出了一丝愧疚。

作为她关系维持最久的伴侣,张洵还是很讨她喜欢的,在她心里的地位就和正宫差不多。无论在外怎么彩旗飘飘,怎么玩得花里胡哨,家里的正宫还是得好好哄着才行。

眼下,廖筠笑着牵起慕邵凡的左手,亲了亲那两枚戒指,趁热打铁地刺激他:“你知道吗,他们说在拉斯维加斯,只要两个人想结婚,全世界都不能阻拦他们。一想到小狗要去帮我找我最喜欢的戒指,突然好期待。如果我们能互送戒指,是不是也算互明心意了?”

上位者画一个结婚的饼,是用来钓傻子最低成本的方法。

慕邵凡果然被她的话搅乱了心神,愣愣地被她牵着走过十字路口,很久都忘了回答。

她太喜欢喝酒了,今天的酒就像在为宰杀慕邵凡这只愚蠢的猎物磨刀助兴,尤为让她兴奋。长发肆意地飘摇在风中,她的背影如同被夕阳扫了一层粉金色的光,漂亮而梦幻,迷得人移不开眼。

慕邵凡痴痴看着她,又看向两人十指相扣的手,情到深处,几乎难以自己地说:“没有人送给过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也没有人像你对我这么好……我觉得自己像在做梦一样。”

廖筠嘴角扬起很浅的嘲讽,睨他一眼:“我就知道这枚戒指适合你,你一定会喜欢的。”

小狗点头:“嗯,喜欢,很喜欢。”

蠢货。

这么容易被骗,今晚再睡他一下估计就能套出话来了。她有点迫不及待地想看小狗计划败露时慌张痛哭的惨样。

廖筠又喝了一口酒。

记忆的最后,他们背对着夕阳余晖,沉醉在拉斯维加斯微风撩人的傍晚。那条他们一同牵手走过的长街,尽头盛放着一片赤红的火。

赌城如昼的灯影交相辉映,割裂着这个即将被黑暗完全笼罩的世界,就像从天堂遗落了一场纸醉金迷的黄粱梦,天旋地转,让人沦陷。

……

廖筠断片了。

睁眼时,记忆的两端突兀衔接,她正躺在酒店的床上。

生物钟错乱,也不知道是几点,屋里窗帘拉得很死,一片漆黑。她伸手摸了摸,打开床头灯。刺目的灯光猛地晃了她一下,闭眼时有一抹红光一闪而过。

努力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她抬起刚才开灯的左手,无名指赫然有一枚红色戒指。

准确地来说,是红钻戒指。

空白的大脑忽然应景地浮现起那条余霞成绮的长街。

满眼深情的慕邵凡跟在她身边,傻乎乎地表忠心:“你等我一下,我去打个电话。你喜欢的那套首饰我一定会为你找来的。”

所以……

他还真找来了?

廖筠犹疑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和耳朵,果然,昨晚是戴着饰品睡的。

她记得他说,14年推出的那款盛夏系列首饰名字叫OGNI COSA,和他唱的那首歌名一样,意为“一切”。

其中戒指是红钻,1.9克拉,项链和耳环则是莫桑鸽血红,9.9克拉。

连夜从洛杉矶空运过来,他把它们全都戴在了她身上。尤其是在戴戒指的时候,他把指环抵在她的无名指尖,明知道她已经醉了,还是固执地向她确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照片真是我本人

照片真是我本人

肥煮幼骗
方知墨在地铁上看见了个帅哥,一顶鸭舌帽压着散乱额发,气质痞痞的,有点动心,遂要来了微信号。两人网聊了两个月,虽然感觉帅哥的性格和初见时不大一样,但也足够有礼貌,尤其朋友圈发的腹肌特别好看方知墨日渐上头朋友得知万年社恐的方知墨陷入网恋,热心替他打听来了帅哥的姓名和学校方知墨纠结了小半个月,终于小心翼翼地提出线下再见一面:魏同学,有空的话可以出来喝杯饮料吗?帅哥:可以是可以,但我不姓魏,我叫楚洵。方知
都市 连载 39万字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69万字
和大佬穿回七零

和大佬穿回七零

木妖娆
【22:10更新】中学教师苏窈同捐赠教学楼的大佬同坐一车时,发生了车祸。一醒来,她和大佬不仅穿回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育有一双儿女的夫妻。苏窈成了家里没脾气的老黄牛,大佬则成了村子里有名的二流子。一家破屋,家徒四壁,四面漏风,一家四口饿得面黄肌瘦。大佬将来一定会在这困境中大杀四方,她只需要跟在后头躺平就够好,但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不仅背有极品,前边还有一对嗷嗷待哺的儿女。而她面临最棘手的且最难为情的事
都市 连载 18万字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50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