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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隅以为他的练琴计划藏得很好, 但事实上,南乙早就发现。

光是按揉秦一隅的手,他就感觉不太对,之前秦一隅已经很久没有弹琴, 虽然还有旧茧, 但已经变薄了。可是昨晚他摸起来, 像是有新的痕迹, 手指也是僵的。

但他不敢轻易往练琴的方向去想,这是他们之间除了“爱”之外另一个敏感的话题, 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

南乙永远都记得自己揭穿秦一隅受伤之后,他的反应。那种痛苦仿佛触手可及。后来的他都尽可能避忌对秦一隅提起吉他。

如果真的在练,是因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因为殷律有可能挑战他?还是在这里待太久了,忍不住想重来试试?

又为什么要瞒着我呢?

他们之间的秘密还真是多。

睡醒起来的早上,看到手机因为录像没电关机,南乙还有些莫名地庆幸, 可充上电一开机, 发现之前的部分竟然已经自动保存。

足足三个小时,实在没眼看,他想直接删除, 可想到前面逗秦一隅的场景,又有些舍不得, 于是点开看了看,但实在不忍直视后面的部分,于是直接拉进度条到最后。

就这样, 他发现秦一隅在他睡着后偷偷溜出去的事。

隐藏了视频, 南乙第二天故意没有去找他, 自己背上琴, 一个人找了间空的排练室写歌。

写歌对他来说从来都不是件困难的事,多数时候,他写bassline所费的时间都很短,因此,和许多乐手一样,他手中也有不少存货,但他对这些都不满意。

过去的所有创作都是凭直觉完成的,这是他第一次要将一个确切的对象、一个活生生的人作为创作对象,为他写歌。这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但他并不是第一个为秦一隅写歌的人,这想起来有些沮丧。

这不禁令南乙再次想到了许司那首歌,或许是因为音乐直觉足够敏锐,他听得出许司对秦一隅的感情,那是一种微弱的挽留,一种无可奈何的追忆,像一根很轻的羽毛,飘摇着,期盼能落到想落的地方。

与这种轻盈和柔软相对的,不正是他自己的感情吗?粘稠的,强迫的,尖锐的,嫉妒的,与经年痛苦相生相伴的,拼了命也要攥紧的,绝对谈不上健康,甚至有些畸形。

幽灵。秦一隅给出的恰如其分的定义。的确是天才。

南乙无目的地弹着琴,很沉重的一段贝斯,有些怪异,听上去绝对不像是一首情歌会有的贝斯线。

他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又是喜欢他什么呢?南乙感觉自己好像在翻一本湿透了的书,每一页都沉重无比,黏在一起,他很小心地分开,仔细地阅读每一行字。原本印刷着偏执、控制欲、收藏癖的字句,被染上其他页的油墨,糊在一起。他越是想仔细看,越看不清。

可当他气馁地想要合上这本书,却发现,原来每一个字都是“爱”。

他是一只永远找不到线头、最后把自己困在毛线堆里的猫咪。

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控制不了,和废物有什么区别?这是南乙曾经笃信的。可现在他才了解,原来有些事是自己无法凭意志扭转的。

爱上一个人,是必经的失控。

无法通过其他人找到南乙,秦一隅果然着急了,连打两个电话,照南乙想象的那样,主动自投罗网。

“躲这儿干嘛啊?”秦一隅又偷偷穿了他的衣服——一件深灰色毛衣,因为接近一字肩,有些大,背贝斯的时候,领口会被肩带拽下来,露一大片,不适合录节目,他没穿过。

秦一隅的肩膀宽而平直,配上他那一头微卷的头发和懒散的气质,穿这件倒是很合适。再配上他自己的黑灰色破洞牛仔裤和有些朋克风的铆钉腰带、皮质短靴和唇钉纹身,几乎把“我玩摇滚的”这几个大字写脸上了。

他两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从南乙开的门缝里挤进来,“找你好久。”

“写歌。”

秦一隅一听,想到昨晚的事,挑了挑眉:“给我写?”

南乙没回答。

新的房间,又没有其他人,秦一隅下意识地就想伸手抱他,可南乙使了个眼色之后,他立刻反应过来。

可手臂都打开了,收回来也奇怪,于是他像抱兄弟那样抱了抱南乙,很快松开,又把手揣进口袋。

这时候南乙才发现,他戴了双黑色手套,不知道什么材质,但很贴合。

“你戴手套干嘛?”南乙假装一无所知,陪他演,努力表现出震惊的样子,但看上去还是没太大表情波动。

“我手好冷。”秦一隅随便糊弄过去。

开这么足的暖气,怎么可能冷。

南乙懒得拆穿他这些白痴的借口。

想到房间里被固定了机位,秦一隅就难受,想做什么都做不了,聊工作和比赛的事又怕他偷偷练琴的事暴露,于是干脆替南乙把琴取了下来。

“别写了工作狂,我们去吃饭吧。”

床上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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