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郎也不管姜青姝是谁,直接拉着她过来一起八卦:“今日长宁公主好像有目的而来呢,正眼都不瞧别人一下,只拉着那个裴朔不放。”

“裴朔?就那个最后一名?”

“是啊是啊,本来我也瞧不上,我爹说了,我要嫁就嫁前三甲,可我方才无意间瞥到了那个裴朔的正脸,可真俊啊。”

“能有多俊?殿下那么多面首,不都很俊吗?”

“这个不一样,你去瞧一眼就知道了。”

“那你跟我一起去。”

几个贵女说笑着,互相娇羞地推攘起来,有个贵女自告奋勇地起身,还拿团扇点了点姜青姝,“这位姊姊要不要一起?”

姜青姝也起身:“好啊。”

四周丝竹管弦声犹如天上来,花团锦簇,杏香沾袖,蝴蝶纷飞。

女郎折得殷勤看,道是春风及第花。

长宁公主坐在那临湖的亭台中,姜青姝来到湖边的围栏处,那贵女正在张望亭子里的郎君,就在这时,身后突然响起一阵喧哗声。

嘈杂的热闹声像波涛自远处盖了过来,原本说笑的人们都纷纷站了起来。

姜青姝回头看去。

“快看,是状元郎!据说如今二十七,尚未娶妻呢。”她听到有人说了一句。

赤乌高悬,清风飒飒,一抹鲜亮的红被人簇拥而来,于朝晖之下如此夺目张扬,姜青姝愣了一下,抬首望去,去看那年轻的状元郎正脸。

话本子里的状元郎当是极为好看的,望着那么惹眼的红,姜青姝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以前读过的一句诗。

“最爱就中红一朵,似状元,得意春风殿[1]。”

得意是得意了。

可惜她也看到了数据,野心90政略73忠诚20,并不是她想要的那种人。

长得也平平无奇。

还不如昨日她那着红衣的君后。

姜青姝忽然想起昨夜,她回到紫宸殿之后询问秋月,秋月告诉她的一桩大家都不会再提及的隐秘往事。

“君后啊,他可是当年名满京师的赵三郎呢。”

“如今的状元算什么呢?当年的君后才真真是骄傲无双,十七岁便连中三元,成了众望所归的新科状元。”

当时的赵家郎君才华横溢,令天下才子望尘莫及。

传言当时全天下最有名的画师,画下他高中状元入杏园赴会那一日,身着红衣策马过街巷,衣袂在风中飘摇,何其风光耀眼。

朝中阁老赏识他,天下人仰慕他,大儒学士赞叹他,所有人都等着他进入朝堂施展抱负,以其家世才能,拜相不过是早晚的事。

结果呢?

一道赐婚圣旨从天而降。

那少年郎夭折在了最是骄傲得意的年纪,从此无人再敢提及一句,只剩下朱红高墙里身披大氅的年轻郎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眸底却冰封千里。

只有昨天才开怀地笑了笑,笑起来可真好看。

姜青姝托腮靠着围栏,兴致索然地望着远处的繁华喧闹。

她想:君后昨日穿红衣那么好看,若穿这一身状元服,一定也很好看。

论容姿。

谁也比不过赵家三郎。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照片真是我本人

照片真是我本人

肥煮幼骗
方知墨在地铁上看见了个帅哥,一顶鸭舌帽压着散乱额发,气质痞痞的,有点动心,遂要来了微信号。两人网聊了两个月,虽然感觉帅哥的性格和初见时不大一样,但也足够有礼貌,尤其朋友圈发的腹肌特别好看方知墨日渐上头朋友得知万年社恐的方知墨陷入网恋,热心替他打听来了帅哥的姓名和学校方知墨纠结了小半个月,终于小心翼翼地提出线下再见一面:魏同学,有空的话可以出来喝杯饮料吗?帅哥:可以是可以,但我不姓魏,我叫楚洵。方知
都市 连载 39万字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69万字
和大佬穿回七零

和大佬穿回七零

木妖娆
【22:10更新】中学教师苏窈同捐赠教学楼的大佬同坐一车时,发生了车祸。一醒来,她和大佬不仅穿回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育有一双儿女的夫妻。苏窈成了家里没脾气的老黄牛,大佬则成了村子里有名的二流子。一家破屋,家徒四壁,四面漏风,一家四口饿得面黄肌瘦。大佬将来一定会在这困境中大杀四方,她只需要跟在后头躺平就够好,但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不仅背有极品,前边还有一对嗷嗷待哺的儿女。而她面临最棘手的且最难为情的事
都市 连载 18万字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50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