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更早前就盯上了他。

又晓得压制他的丹药在自己手中,便想借刀杀人,以神像丢失祭祀在即为幌子堂而皇之将她引来。

不过巧的是,大祭司并不知道,其实她也在想办法见她一面,以求破蛊之法。

一切顺理成章,又很荒唐。

荒唐且丢人的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明明是去求破解蛊术的,怎么反倒是先被大祭司给下了蛊咒。

思及此,她暗暗红了耳根,防人之心不可无!

“剩下的恩怨,你就与翊惟自行解决吧。”她转身离去,一行人阖上了门,唯余室内一片死寂。

被面粉和鸡血淋了一天的翊惟吐出口中含着的掩息丹,薄唇艳红,像在森林中守株待兔了整日的狼终于逮住了狡猾的猎物。

接下来,会是猎杀。

他眼中涌现出乖戾,黑而沉的眸光暗潮汹涌,喧嚣着逐渐染成了海的深蓝。

大祭司眼瞳颤缩,脚步后退一步,抵在了屏风上再无处可避。

这双眼睛,太像圣女了。

一模一样令人恐惧的蓝瞳,狭长而澄澈的眼,柔而刚烈的性子,一般无二。

旧日与如今相重叠,她只觉可笑,造化弄人:“一个野种,居然传承了你娘的苗疆圣女血脉。”

她追寻了一生的巫蛊之术,为此她日日叩拜供奉神像,焚香祈福,栽种蔷薇一日未歇,再不做恶事,恪守己身不沾情爱,以求上苍垂怜。

而他,原来在出生的那刻起,就拥有了她求而不得的天赋传承。

也难怪,圣女会将他丢弃在森林中。

善巫蛊之术者,可驭万兽。

再野蛮的凶兽,也比人心简单多了。

倏尔间她腕上的银铃隐隐发颤,笼罩弦月的乌云散尽,月色将他的眼映照得格外惑人。

得传承者,千百年出一人,无需银铃入蛊。

他步步逼近她,微上挑着戾气翻涌的眼,艰涩喑哑的声音道:“是你,逼她,杀她。”

“不错,她非清白之身,被我逼入青楼,长老此后心软,我便杀她取了七窍玲珑心。”

“你娘可真爱你,知道此去青楼时日无多,便给你送去最危险也最安全的地方,临死还企图让我放过你。”

一只宽大的手掌紧紧桎梏住她的脖子,手骨间收力,白皙的手背上青筋尽显。

肺部的空气被抽空,大祭司被悬在半空中,涨红着脖颈和面容,手无力地掰扯着试图挣脱。

“嘭”

他松开手,大祭司无力地跌坐在地狠狠咳嗽着急促呼吸,下一瞬她的下颚被桎梏抬起,对上了一双叵测诡谲的蓝瞳。

“为我娘,去海里种蔷薇祭奠她。”

“还有,吾名翊惟。”

是光彩,明亮,闪烁而夺目,孟乐浠说和他的眼睛一样……

一墙之隔,孟乐浠站在皎洁弦月下惆怅已久,与明月相对更是悲从中来,恹恹地耷拉着脑袋。

嗑了半天瓜子的鹿衔不明所以,凑她跟前傻乐呵着问她:“小姐,那害人的大祭司就要死了,你怎么还闷闷不乐?”

孟乐浠更觉心中堵塞,被噎的一口气,推搡开她,莫要挡了与她用道中的悲戚月色。

大祭司死了,那下一个死的,便是宋斯珩。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照片真是我本人

照片真是我本人

肥煮幼骗
方知墨在地铁上看见了个帅哥,一顶鸭舌帽压着散乱额发,气质痞痞的,有点动心,遂要来了微信号。两人网聊了两个月,虽然感觉帅哥的性格和初见时不大一样,但也足够有礼貌,尤其朋友圈发的腹肌特别好看方知墨日渐上头朋友得知万年社恐的方知墨陷入网恋,热心替他打听来了帅哥的姓名和学校方知墨纠结了小半个月,终于小心翼翼地提出线下再见一面:魏同学,有空的话可以出来喝杯饮料吗?帅哥:可以是可以,但我不姓魏,我叫楚洵。方知
都市 连载 39万字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69万字
和大佬穿回七零

和大佬穿回七零

木妖娆
【22:10更新】中学教师苏窈同捐赠教学楼的大佬同坐一车时,发生了车祸。一醒来,她和大佬不仅穿回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育有一双儿女的夫妻。苏窈成了家里没脾气的老黄牛,大佬则成了村子里有名的二流子。一家破屋,家徒四壁,四面漏风,一家四口饿得面黄肌瘦。大佬将来一定会在这困境中大杀四方,她只需要跟在后头躺平就够好,但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不仅背有极品,前边还有一对嗷嗷待哺的儿女。而她面临最棘手的且最难为情的事
都市 连载 18万字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50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