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雪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白皙,冰肌玉骨,两个侍女的目光都被吸引住了。

光君拉了一下,发现侍女没有松手。

她挑眉望去。

侍女脸一红,忙松了手。

光君展开扇面,念出上面所写诗句——

“夕颜凝露容光艳,料是伊人驻马来。”

好一句“容光艳”。

光君:“此处主人是……”

送扇子的侍女并不知道光君与她家主人的往事,还当她全不知情,便道:“我家主人遭遇变故,流落至此,姓名不便谈起,若是提起,便只称呼为夕颜公子。”

“夕颜公子。”

光君收起扇子,在细长的指尖转了个花,笑道:“既然来此停驻采花,自然要拜会此间主人。”

送扇子的侍女点头,“我家公子已经恭候多时了。”

开门的侍女忍不住补充了一句,“哪里是恭候多时,分明是恭候多年了。”

光君“哦豁”一声,大概明白这是自己忘却的旧人了。

两位侍女带着光君从庭院旁的廊下经过,来到内室。

她们两人拉开房门,便恭敬等候在外面。

光君步入其中,室内一些东西尽数老旧,光线也十分昏暗,可见其中主人确实在财务上存在困难。

只是这屋内从房梁上垂下一条条长长宣纸,上面尽数书写着诗句。

光君观摩一番,发现上面尽数是夕颜、花草等诗句。

她走到近前,忽然感觉到什么,耳朵动了动,却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现。

一条条写满墨迹的宣纸成为这个屋子里所有的装饰,一阵风从窗口处吹进来,吹得宣纸微微拂动,步入其中,宛若漫步在层层叠叠的白色纱帐中,既有风流,又有写意。

突然一道影子出现在她身后。

光君抚上宣纸墨迹。

两条手臂从他背后伸出,猛地一伸,一把抱住了她的腰肢,又死命搂紧,勒出她纤细如柳的腰肢。

光君只感觉到一个火热的身躯从背后靠上她,带着甜美的花果香气。

“你总算是想起我了,姐姐。”来自少年人幽怨的声音响起。

“自你那日走后,我是翻来覆去,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是哪里得罪了你,竟遭你这般无情舍去。”

“如今你来了,可是终于原谅我了。”他说着说着声音也渐渐开朗起来了。

系统幽幽道:多么温柔小意的情人啊,你这么多年几乎把他忘记了,他却一点也不怨恨,你来了,照样热烈欢迎你。

是啊,就好像被人赶出家门十几年,再次遇到主人依旧不嫌不怨不恨亲亲热热地贴了过来。

不过,这人到底长的啥模样?

光君扣住夕颜公子的手,慢慢转过身。

风扬起宣纸,起伏波涛间,她对上一双热情明亮的双眸。

少年只着一身白衣,虽然清贫,身上却带着一股书卷气,身量高,身体却很是清瘦,白衣穿在他的身上,莫名有一种轻薄白纸裹在他身上似的感觉,好像一阵风来,他便要随着这满屋子的宣纸一同起舞。

当真是以墨为神,裁纸为衣。

他这身打扮让她觉得莫名眼熟。

啊,怪不得眼熟,这不是她才看过的如今朱雀的打扮嘛。

哦,原来朱雀嘴里嫉妒的对象是他啊。

朱雀虽是嫉妒他,却还在学习人家的穿衣打扮。

俗话说“女要俏,一身孝”,可如今少年一身孝服似的白衣,也一样俏。

他明亮的眼睛里满满是她的倒影。

他像是一只快乐小狗,热情纯真,又温顺开朗。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照片真是我本人

照片真是我本人

肥煮幼骗
方知墨在地铁上看见了个帅哥,一顶鸭舌帽压着散乱额发,气质痞痞的,有点动心,遂要来了微信号。两人网聊了两个月,虽然感觉帅哥的性格和初见时不大一样,但也足够有礼貌,尤其朋友圈发的腹肌特别好看方知墨日渐上头朋友得知万年社恐的方知墨陷入网恋,热心替他打听来了帅哥的姓名和学校方知墨纠结了小半个月,终于小心翼翼地提出线下再见一面:魏同学,有空的话可以出来喝杯饮料吗?帅哥:可以是可以,但我不姓魏,我叫楚洵。方知
都市 连载 39万字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69万字
和大佬穿回七零

和大佬穿回七零

木妖娆
【22:10更新】中学教师苏窈同捐赠教学楼的大佬同坐一车时,发生了车祸。一醒来,她和大佬不仅穿回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育有一双儿女的夫妻。苏窈成了家里没脾气的老黄牛,大佬则成了村子里有名的二流子。一家破屋,家徒四壁,四面漏风,一家四口饿得面黄肌瘦。大佬将来一定会在这困境中大杀四方,她只需要跟在后头躺平就够好,但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不仅背有极品,前边还有一对嗷嗷待哺的儿女。而她面临最棘手的且最难为情的事
都市 连载 18万字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50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3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