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陆凤阁打电话请教了阿姨, 沈宁喜欢吃什么。

阿姨说沈宁喜欢吃中餐,早上要喝豆浆,中午要吃米饭配小炒。

陆凤阁懊恼,难怪早上给沈宁喝牛奶吃面包他很抗拒。

他下锅了米饭, 打开冰箱, 他厨艺不精, 早上煎个蛋还差点焦了, 此时也只能勉强给沈宁做个青椒炒肉丝。

同时,他也电话订了一桌午餐回来, 做饭是赔礼道歉,不能保证沈宁一定想吃。

其他厨师做的饭当备选,总不能再饿着老婆。

等外卖和自己开火的饭都齐全了,陆凤阁找了辆小推车,七八盘菜摆上去,推到卧室里。

“宁宁, 吃饭。”

沈宁本来就不生气了, 又见陆凤阁好言好语,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一眼从色香味俱全的大餐里看见一盘其貌不扬的青椒炒肉。

“这个厨师失手了?”

陆凤阁:“这盘是我做的。”

沈宁端起米饭的小碗, 筷子在红烧肉、虾仁球、什锦蔬菜……等餐盘上虚晃一枪,给面子地先夹了一筷子青椒肉丝。

一看就很难吃, 如果先吃了珍馐,再吃陆凤阁做的,对比之下会加倍难吃。

所以就先吃陆凤阁做的好咯。

陆凤阁的理智已经彻底回来了, 也弄明白自己是吃“文化人”的醋, 才容易被沈宁挑起怒火。他现在已经找出症结, 心态如商场上沉稳, 不就是文化人吗?谁还不是个文化人了?

“抱歉,我没想过要你报恩,我不是为了孩子跟你上床。”

沈宁嫣红的嘴唇含着筷子尖,审视陆凤阁:“我们为什么吵架?”

陆凤阁:“因为你提其他文人,我吃醋。”

沈宁摇头:“不是,是因为你无理由限制我的出门自由,我生气了。”

陆凤阁至今仍然觉得合情合理不打算改:“我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你带保镖。”

沈宁:“那你跟我说了吗?”

陆凤阁反应了一下,“没有。”

沈宁:“我是无理取闹的人吗?”

陆凤阁面上笃定地说:“不是。”

沈宁扬了扬眉,咽下一口米饭:“真是的,白让你干了。”

陆凤阁沉默,沈宁是怎么突然得出白干的结论,他不这样觉得。

“不白干,只是提前而已。”

沈宁黑白分明的眸子猝然受惊地扫向陆凤阁:“提前?”

陆凤阁:“我喜欢你,我想追求你。”

沈宁:“你觉得你一定能成功?”

陆凤阁不说话,反正不成功也有别的办法。

沈宁:“一年不回家,一回家就说喜欢我?”

陆凤阁语塞,不知该如何解释,于是端起虾球送到沈宁筷子边:“别吃青椒了。”

沈宁跟他联姻时大学刚毕业,二十出头,青春美貌,他是不敢回家,怕沈宁不自在,过早地进入婚姻,过早地和联姻对象朝夕相处,很容易产生抗拒心理。

陆凤阁觉得他们之间可以有一个缓冲期,中途沈宁写诗撩拨他,他以为可以缩短,但其实自作多情了。

沈宁夹起一颗虾球又扔下,“中文博大精深,很多话我还没办法理解它的语境。”

就像他分不清陆凤阁是关心则乱还是封建古板。

“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端个虾球我就明白你的意思了?”沈宁道。

陆凤阁只好从头说起,从他收到沈宁的家书开始。

沈宁端着碗,米饭就着炒肉,兴致勃勃像听说书一样。

自己送出去的废纸,被陆凤阁当成卷子做阅读理解,沈宁心里还有点小小的得意。

陆凤阁把他当出题人揣摩用意,岂不是证明他的中文很棒?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为了骗我编造的?”

陆凤阁从保险柜里拿出他的家书。

沈宁更加得意,嘴角扬得高高的,他扔在废纸篓的东西无人在意,寄给陆凤阁,陆凤阁逐句鉴赏。

快乐在他看见陆凤阁用钢笔圈起来的错别字时陡然消失。

沈宁:“拿走!”

见陆凤阁想放回保险柜,沈宁冷酷道:“烧掉。”

陆凤阁充耳未闻,锁上了保险柜。

沈宁皱眉,他以后要成为大文豪,但黑历史被陆凤阁拿捏了,难道他要将保险柜一起烧掉吗?

保险柜跟衣柜连在一起,想毁掉等于在卧室纵火,会被抓起来。

“你毛笔字写得比我好,是不是在心里嘲笑我?”

陆凤阁:“没有,你的进步很大,每一封家书都能看见你明显的进步。”

“我们前几次见面,你沉默寡言,我以为你奉父母之命联姻,心情不佳。”

沈宁道:“不是,因为我那时候口语还不好。”那可是商会名流齐聚的大场面,讲话都文绉绉的,沈宁既不愿意说外语,也不想闹笑话。

他懂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综英美]蝙蝠家唯一指定普通人

[综英美]蝙蝠家唯一指定普通人

寔命不犹
预收:[综英美]我靠超英马甲登顶无限世界维维安(Vivien)作为哥谭首富的儿子,一出生就是人生赢家。父亲宽和,哥哥能干,等待他的未来有钱又有闲。不出意外的话,维维安的未来和每一个富N代都没有区别。然后,他平平无奇的生活就不出意外地出了意外。某天,他被一只从天而降的猫砸晕。再次醒来,那只砸晕他,并且只有他能看见的猫对他发出了请求:“请和我签订契约,成为魔法少男吧!”无情拒绝叫QB的猫后,本以为生活
都市 连载 53万字
被抛弃的女主角

被抛弃的女主角

栗优
文案:【小悬疑的一篇文。作者发疯发癫的xp,周目循环,好感叠加】【全文第一人称,非常狗血,古早梗,女主前期憋屈】我曾经是一个热门但又极致狗血的恋爱游戏女主角。除了一张漂亮的脸,我简直一无是处。我乖乖的待在豪宅里,做一个衣食无忧又被男主角们宠爱着的菟丝花,十分满足。只是,游戏内测时人气不高,作者有了重新设定一个女主角的想法。对方聪明,独立,优秀,更值得人喜欢。属于我的女主角光环褪去,我被打回原形,一
都市 连载 41万字
八零之留子招魂暴富

八零之留子招魂暴富

再战江
预收:《七零港城天才症》最贫瘠的土地上开出最美丽的玫瑰。 “东方巫师”,“股票之神”,“操控灵魂的恶魔”,“投资行的财神”,“死神的化身”,“行业搅屎棍”…… 这就是21世纪最神秘的富豪 --颜承 后来的颜承很苦逼的表示:我不道啊!明名其妙的就有人给钱。 ~~~~~ 刚开始的时候,颜承就想在家躺平啃老,都不想出去留学,他受不了罪,所有人都知道颜承一定不会留国外。 从此 wjb拥有了属于自己的 ‘显
都市 连载 64万字
成蝶

成蝶

今婳
1:分手多年,路汐没想到还能遇见容伽礼,直到因为一次电影邀约,她意外回到了当年的岛屿,竟与他重逢。男人一身西装冷到极致,依旧高高在上,如神明淡睨凡尘,触及到她的眼神,陌生至极。路汐抿了抿唇,垂眼与他擦肩而过。下一秒,容伽礼突然当众喊她名字:“路汐”全场愣住了。有好事者问:“两位认识”路汐正想说不认识。却见容伽礼神色自若,薄唇漫不经心溢出句:“抛弃我的前女友。”2:所有人都以为容伽礼这样站在权贵圈顶
都市 连载 46万字
死遁后冷面仙君变疯狗了

死遁后冷面仙君变疯狗了

耶耶笑
女主开局死遁,v后日更,更新时间每晚11:45前预收:《夫君弟弟求我疼他》文案放末尾,喜欢可收~本文文案:叶南徽被楼砚辞杀了十二次。第十三次,先疯的却是楼砚辞。1. 被楼砚辞杀了十二次以后,叶南徽终于认命了。 她不过是修仙文里,因嫉妒女主走上歧路,最终被男主所杀的反派女配。 所有人厌她、惧她又轻视她,一个恶鬼,怎么敢又怎么配喜欢上清风霁月的楼小仙君。 恶鬼和仙君天生不般配。 再来一次,她一口断肠红
都市 连载 22万字
穿进漫画被全员当大佬

穿进漫画被全员当大佬

千秋岁引发
执行任务死亡的宋泽一睁眼,发现自己穿进了《反派必须死》的漫画中,还绑定了‘路人甲’系统,系统要求他在反派团的全世界路过,才能脱离漫画获得重生。 暴雨倾盆夜,为了遇见反派,宋泽选择出远门丢垃圾,撞见反派埋主角。 宋泽:......他真的只是路过。 为了在海上游轮晚宴上遇见反派,宋泽临时应聘服务员,看见反派把主角往海里扔。 宋泽:“.......嗨,好巧。” 观看漫画的观众们惊觉,这个名叫宋泽的漫画角
都市 连载 2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