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广建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他们就是从南方来的,南方如今什么情况,没人比他们更清楚。

更南方,那倒是有人,不仅有人,还很多人,但也有一个超大型的稻作部落,他们早期时与那个部落打过,谁都没赢。如今倒是打得过了,但距离太远,沿途又少见人烟,还不如向北迁徙划算。

向北迁徙,也不能盲目迁徙,必须向有人且人多的地方迁徙,可北方太广袤了。

部落首领向无夷看去:“无夷,汝自北方归来,可知北方哪个方向部落多?”

无夷沉默须臾,开口道:“北方有一大河,大河下游只有沿海山脉一带人多,其余皆大沼泽与咸土,人口要到大河中游才稠密起来,但最稠密的区域是大河上游,那里气候更温暖湿润,却湿润得恰当好处。”

部落大大小小的分支加起来,人口近两千,这么多人向北方迁徙,快不起来,再加上走一段距离生活几年,走走停停,到的时候,拂晓当不在人世。

*

“阿嚏!”

“拂晓身体不适?”献紧张的看向拂晓。

可别生病,这年头生病,不论是什么病,死亡率都居高不下。

拂晓揉了揉鼻子。“鼻孔突然有点痒,并非生病。”

献仔细打量了下,气色非常好,确实不像生病。

女蛇问:“拂晓,吾等还要走等多久?”

拂晓答:“一直向北,几时看到牛,几时停。”

“若一直看不到牛呢?”

“不可能,无夷便来自南方,也就是吾等眼中的北方,一直向北,必能看到牛。”拂晓道。“部落人手太少,车只能在冬季用,其它季节会陷,若能获牛,可省许多力,部落才有延续下去的机会。”

淇阳可还没真正缓过气。

女蛇闻言没再说什么,一行人继续跟着拂晓南行。

渴了寻找干净水源,没有干净水源便想办法煮水,煮水的条件都没有,那没办法,喝果酒,果酒喝完了,那就只能考虑生水。

若是能遇到部落,则是难得的美事,不仅有干净水源,还有熟食,若是认识的部落,那就更好了。

拂晓研究出果酒的酿造后便将之传播了出去,大家是熟人,送我点果酒做路上的饮水呗。

比起水,食物反倒是最容易解决的,七个猎手加一个会飞的幼崽,很容易找到猎物。

行至第七日时,拂晓打猎时遇到一头陷入沼泽的麋,但与平日见到的麋不同,这头麋的皮毛是金色的。

“真的有金色皮毛的麋。”

拂晓大为惊奇,犹豫片刻,用绳子套中金麋,将其从沼泽中拉了出来。

拉的时候发现都是麋,但这只麋体重比寻常麋更惊人。

拂晓稍加思考便觉正常。

这头麋在麋群中怕不是与献在人群中一样,大写的异类,能活到长大,就必定远胜同类的强大,否则如何能活到成年?

将麋拉上来后,拂晓发现麋身上有熊的爪印,显然,这只麋是被熊追到沼泽里的。

拂晓给麋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旋即道:“伤口有泥,很容易坏掉,汝同吾走吧,吾给汝拿药。”

金色麋很聪慧,在拂晓拉着它拉时,顺从的跟着。

在原地守着食水与药的献讶异的看到拂晓带回来一头金色麋,真眼熟。

“是它,汝怎么找到它的?”

“偶遇的,觉得喜欢,便想救日,草药予吾。”

“日?”

献一边疑惑一边从几个盛满干草药的柳条筐里取出一个递给拂晓,拂晓从陶罐中取出晒干的草药嚼碎涂抹在金色麋的伤口上。

“吾给它起的名字,你不觉得它的皮毛很像正午时的日吗?”

献赞同点头,确实很像,都金灿灿的。

伤口需要抹药不止一次,因而日并未离开,之后一直与队伍同行。

虽然作为伤麋不能驮重物,但日的存在还是方便了队伍。

虽是稚童,也有体重,但不知为何,献的体重比同大小的幼崽要轻很多——虽然献自己解释过,这是因为她的骨头是像竹子一样中空的,但没人信,这年头谁还没啃过几根人骨?人骨的结构与竹子截然不同。

尽管不明缘由,但体重轻在此时是一个优势,可以让日驮着,又不担心它无法承受,大大增加了赶路速度。

速度加快后,队伍也越来越南。

越往南,天吴部落越多,夫诸越来越少见。

献道:“说起来,吾从日落的海边行至此,一路所见,多见天吴,夫诸很少,夫诸如此少,又如何会在大河中上游的肥沃土地生活?”

部落之间尽量控制争斗,不杀人,但不代表完全没冲突。

一个部落生活的那片土地肥沃程度也往往代表着这个部落的实力。

拂晓道:“有个传说,但不一定是真的。”

“什么传说?”

“传说夫诸的祖先来自一个有很多水的地方,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和宿敌绑定不亲就死的情蛊后

和宿敌绑定不亲就死的情蛊后

衔香
——比败在宿敌剑下更羞辱的事是什么?——是死在宿敌剑下吗?不。是和宿敌一起中了“不亲亲就会死”的情蛊。明明嘴上恨得要死,身体却很诚实……人前,连翘恨不得陆无咎去死。人后,连翘恨不得把陆无咎亲死。更可怕的是,时间越长,情蛊越深,一开始只要抱,后来得亲,再后来……连翘受不了!再不解开她是真的想死。——解毒路漫漫,两人心照不宣,瞒下了中毒之事。人前不熟,人后狂亲。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仙剑大会上,
其它 连载 15万字
绿丝绒

绿丝绒

西山有雾
○下一本《波色乍明》求收藏,文案最下。○已完结,捉虫修文期,更新可忽略ōωō程景知终于见到消失了四年的穷小子男友楚熠。如今他是高高在上的楚氏集团掌权人,在宴会上装作与她不识。而她也已经有了未婚夫,配合他演一出初见的戏码。听未婚夫讲楚总的显赫家世和优异能力,程景知无声转动耳钉,觉得自己蠢得无药可救。后来未婚夫携她邀请楚总吃饭。散席后,隔墙外,未婚夫正焦急寻她。墙内,刚刚极致冷漠的楚总却带着讨好语气询
其它 连载 25万字
年代文反派幼崽的极品长嫂

年代文反派幼崽的极品长嫂

第七星球
楚安穿成了年代文里两个反派崽崽的恶毒长嫂。在小说中,原身处心积虑嫁给了反派的长兄,每月拿着对方给的抚养费,却一不顺心就对被她视为拖油瓶的崽崽动辄打骂,恶语相向。逐渐长歪的两个反派崽崽凭借着超高智商、坚韧心性顽强成长。若干年后,原身迎来了心狠手黑反派的疯狂报复,结局凄惨。刚穿来,楚安摸着兜里鼓鼓囊囊的钱,双目灼灼放光。当够了996牛马打工人的楚安立即扭头,把伤痕累累的两个崽崽一并搂进怀中。瞎折腾啥,
其它 连载 14万字
心动原野

心动原野

香气
★下一本《局部降雨》预收藏,暗恋文。★v后日更——文案——1 :江蔓情场职场双失意,游走于名利场时,还要被羞辱“攀不上高枝”。江蔓心高气傲,搬出了孟家太子爷的名号。而闺蜜秦瑶以为江蔓失恋悲痛欲绝,特此点了十几个侍应生,准备给江蔓一个惊喜。“蔓蔓,人生在世就是要玩点好的,你慢慢选。”秦瑶醉意朦胧间搂着江蔓的肩膀放下豪言壮语。下一秒,忽闻熟悉乌木香,江蔓抬眸,“孟先生……”孟斯礼唇畔带着似有若无的浅笑
其它 连载 8万字
溺吻盛夏

溺吻盛夏

姒九
[爹系拽哥×漂亮妹妹]十八岁生日,洛笙第一次喝酒。醉了不肯上车,朋友怎么劝都不管用。祁也弯腰,蹲到她面前:“上来,背你回家。”耳边热气萦绕,祁也偏头,撞上她欲言又止的目光。他唇角上扬,散漫轻笑:“怎么,不认识?”洛笙戳了戳他的脸,小声嘟囔:“祁也?”“还行,没白惯着。”“好喜欢你——”一个清甜的吻落在祁也嘴角。月光皎洁,蝉鸣轻吟。盛夏的晚风吹过少年红透的耳朵。「你是青春诗集里永不褪色的扉页」阅读指
其它 连载 16万字
[鬼灭之刃]月未落·霞未消

[鬼灭之刃]月未落·霞未消

是小晗晗呀
大正时代,恶鬼横行,你(鬼杀队月柱)和天音大人发掘了继国家的后代,在他哥哥被鬼杀害后将他救回鬼杀队,因为亲人过世冲击过大他失忆了,他历时两个月成为鬼杀队霞柱,成为大家口中的天才,但他经历的心酸苦痛你在清楚不过,因此对他格外照顾,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你对这个弟弟暗生情愫,你知道你们不可能一直闭口不提,只当他做自己的弟弟,但没想到锻刀村后他记忆恢复,对你主动出击....... 在确认关系后同时也迎了决战
其它 连载 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