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总之,最后棉因还是成功把格里菲斯带了出来。

——“求你了棉因宝贝!快带他走!”

↑来自我们依然未曾知晓其姓名的二哈同学。

值得一提的是,他非常郑重其事地提起了格里菲斯胸前的红色领带,交到了棉因的手中,表情严肃得让棉因莫名其妙下意识的……真的抓住了格里菲斯的领带。

牵的还非常之顺手。

……怪诶。

“所以这样那样,于是这样那样又这样,”格里菲斯满足地喝完了棉因杯子里的大麦茶,把事情一股脑儿讲完,就趴在桌子上看棉因琢磨手中的信件[该如何是好]的好玩表情。

格里菲斯鼻子抽了抽,“对了棉因你身上又有其他东西的味道。”

他说着看了眼特里西亚。

“……”而特利西亚在看到棉因牵着格里菲斯的领带那刻,笑容便收了起来,“学生会又有事情找我了,那么,我先走了。”

棉因忙着在牛皮纸上写写画画,一抬头就只看到了特里西亚的背影,完全来不及解释手中那牵着牵着就忘记了的领带是怎么回事,只能挠挠头,“这要是被特利西亚同学误会了可怎么办啊……”

“这有什么好误会的?”

“格里菲斯一点也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

“……会让其他人误会你是我的狗的。”看着格里菲斯毫无杂念的眼珠子,棉因感到了深深的抱歉,但即使是这样,她也不想做一个会撒谎的人。

她是一个正常长大的现代正常人,脑子有正常的梗。

“汪汪汪。”

“!!!”

棉因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

“汪汪汪汪,”格里菲斯毫不在乎地又叫了两声,“这样听清楚了嘛,这有什么关系呢,被人误会就误会呀,我觉得还好吧。”

或许是因为狼族与狗族本来就有血缘关系,格里菲斯对这一点并不感到羞耻,当然,要是对象换了另外一只怪物,他肯定是不愿意的,但也不是羞耻,反而是愤怒。

换而言之,他觉得最羞耻(做一个絮絮叨叨毫无狼族风范的老人家)的事情自己都已经为棉因做过一次了。再做的过一点又怎么了???

唔,待在人类身边,感觉自己都变得平和了。

不存在的底线又下降了↓↓↓

“你可是大灰狼啊!”

“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别这样啊。”

等棉因又一次把写废了的道歉信揉成一团丢掉,空出手来了,他就把脖子上与校服配套的红色领带塞到了棉因的手中,大咧咧地无声笑了起来,他身上的白衬衫在与狮子几人争斗的过程中被撕扯的裂开了些,外套也没了影子,整只狼都乱糟糟的。

狼族的生长速度很快,不过一个白天黑夜,格里菲斯就又健壮了不少。

白而浓密的狼毛快要从校服里面爆出来了。

好帅的一只狼!棉因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格里菲斯。”

“嗯嗯?”

“你该买一套新校服了。”

“噢。”

“格里菲斯,你是狼,是狼,你要是真的被人类驯服就完蛋啦!”棉因苦恼道,看格里菲斯依然很享受一样把脖子上的领带往她的手里塞的更紧了,不由叹了口气。

作为动物世界和各类动物纪录片的顶级爱好者,棉因听说过不少从狼崽时期就开始被人类养起的例子,但这些结局最终无一不是狼崽长大,被放归狼群。

——失去了野性甘愿沦为人类的狼,可是无法在自然淘汰中存活的。

自己总是会毕业的,他们总归是要分离的,棉因希望自己的狼朋友在自己离开以后,依然可以做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狼,要是还像现在这样,万一遇到了坏人可怎么办。

“格里菲斯,我要去找书了。”

“不能一起去吗?”

“我想要自己挑一挑。”

“带我去吧,求你了,汪。”

“……”

“汪汪汪!”

“…………”

“汪汪。”

格里菲斯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放大眼珠子,下巴靠在两只毛绒绒的爪子上,就这么盯着棉因。

棉因:“……三v三就这一次。”

老夫的心萌化了吖。

一时松懈答应了下来,棉因不得不又花费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让格里菲斯放弃再把领带塞到自己手里,“如果你还想跟我一起去找书的话,那你就要至少离我一米远。”

棉因难得严肃道。

虽然格里菲斯只觉得自己的人类朋友好可爱,一点威胁性也没有,但为了防止棉因真的把他抛下不管了,格里菲斯最终还是答应了棉因的要求。

格里菲斯:“一米远?没问题!”这个距离,人类身上的味道就足以让他满足。

棉因:“不要答应的这么轻松啊!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不寻常日记[无限]

不寻常日记[无限]

桃吾兔
我的世界变了,处处违和。于是我拿起笔,想要将异常之处记录下来。但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日记——似乎被窥探了。*第一人称
都市 连载 8万字
时间回溯失败后被攻了

时间回溯失败后被攻了

醉狸贪月
【正文已完结!】【双向暗恋。时间回溯失败后,被搭档吃干抹净了。】 维森是众多异能者中的一个,他的能力,是可以回溯时间,让一切重来。 一直以来,他靠着这种能力,维持着很好的人缘,以及最温和正直,儒雅克制的人设。 而他最成功的伪装,就是装作德朗希的挚友。 他们有着世界上最默契、最令人艳羡的友谊,他从不越线,从不猜疑,从不嫉妒,唯一的愿望,就是永远守在这个人的身边,并将自己深爱着德朗希的秘密,带入坟墓去
都市 连载 16万字
穿成霸总文里的男保姆后,成了他小婶

穿成霸总文里的男保姆后,成了他小婶

噤非
乔攸作为职业评书人,资方大爹为了宣传文改剧总要找他指点一二。他对着某本耽美霸总文内心疯狂吐槽一夜,穿了。穿成霸总家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某帮佣,却收获性♂感蕾丝女仆装。乔攸:谢谢,很喜欢。[咬牙切齿]原主虽拿的是路人甲剧本,却贯穿全文不可或缺。喜怒无常是霸总标配,一言不合化身餐桌粉碎机。佣人任劳任怨累死不要紧,还要抽空嗑一嘴:只有小受才能触碰到霸总逆鳞!乔攸不理解,为什么不把桌子换成大理石?是因为不喜
都市 连载 49万字
朕就静静看你们表演

朕就静静看你们表演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8万字
清冷仙尊怀了我的崽而我死遁了

清冷仙尊怀了我的崽而我死遁了

荼苡
(通知:本文剩余部分将会在全部写完后一次性放出) 乔清瑶重生了,重生了三世。 第一世,她是仙门最没有天赋的弟子,为了得到师尊的肯定,她日夜修炼,不敢懈怠,可却始终入不了师尊的眼。 仙魔大战上,她被师尊护在了身后,亲眼看着那抹她仰望的月光陨灭。 第二世,她因窥得天机,修为突飞猛进,成了仙门众人敬仰的天才,却始终克己守礼,不敢抬头看师尊一眼。 仙魔大战上,她已有了与师尊并肩而战的资格,她打定主意,这次
都市 连载 11万字
我那短命的反派夫君

我那短命的反派夫君

秦皇
上辈子过劳猝死,穆婉这辈子的梦想就是吃喝玩乐,享受生活。到了必须嫁人的年纪,本想挑个规矩少,好躺平的人家。却被赐婚给了上京人人趋之若鹜的镇北侯谢珩。重生的继妹幸灾乐祸:“姐姐别得意,镇北侯心狠手辣,冷血嗜杀,过几年姐姐怕是得守寡。”穆婉立刻提炼出了重点:镇北侯命短,过几年她就是镇北侯府的主人!@满上京都知道镇北侯谢珩心里有人,穆婉一介皇商之女被选中成为他的正妻是因为和他的心上人十分相似。大家都觉得
都市 连载 3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