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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实话——哑毒并非什么特制毒药,甚至黑市小贩处就能买到。但要解这毒,单是药方就有长长几页,虽都不是什么名贵药材,可熬煮起来十分麻烦,火候也极难掌握。所以一般中了这毒的人,都会选择放任不管,反正七日后也能恢复如常,就当是歇歇嗓子了。

魏奚泽虽不懂毒术,但像这种大路边上的江湖把戏,多少也听过一些:“少言少错。既如此,让他歇上几日养养伤也好。”

他话音一转:“只是掷毒伤人这事......”

季音早已料到:“您尽管罚,我都认。”

她这话说得真心实意:毕竟无论怎么罚,她都会想办法逃了就是了。

魏奚泽见状,便也只罚她站上两日,小惩大诫。

赏也赏了,罚也罚了,付子修本想带季音吃顿好的,忘掉这些烦心事,不料饭馆还没定下,便被裴诀提着耳朵拉走了:“先处理伤口。”

付子修:“哎呀不用治,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裴诀:“......把眼泪擦干再说话。”

季音送走两人,又看了看彻底黑下来的天色,左右闲得无事,不如去那云天掌门的居所探上一探。

在她的印象里,像这种正派掌门级别的人物,那都得住在什么仙气飘飘的飞阁楼台内,殿前垒上高耸入云的石阶,院子里栽满奇花异草,门口再摆上几只仙鹤麒麟之类的彰显格调。

于是,在费尽千辛万苦爬上云天山巅后,季音看着眼前还不如茅厕大的小茅屋陷入了沉思。

不是......这个叫白清旭的是不是有什么自虐倾向?

给自己的弟子住环山抱水的独栋水榭,自己就住看起来一吹就倒的破茅草屋?

季音走了两步,半懵半疑地推开了屋门。

......

这还有什么好偷的,一眼望到头了好吗?!

看那破破烂烂的书架,又小又窄的木床,最离谱的是那张书桌,让季音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入木三分。

都破成这样了还不换,这得有多恋旧啊!

这就算是小偷来了也得留下二两救济银吧?!

不过破归破,屋里打扫的却是很干净,甚至连被褥都叠得整整齐齐,井井有条。

但是显然,这一行径精准踩中了季音的雷区——反正晚上睡觉还要拆开来盖,干嘛多此一举?

故而,即使还没见到白清旭,季音却已对他生出了一箩筐的吐槽。

搜完床榻,她又跑过去翻书架。

只是翻了没几本,季音便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

“《骗钱心得》?《坑人语录》?《十天教会你妙手神偷》?《一本正人君子该看的书》?”

......这他妈都是些什么东西?

而且她明明从没看过这些书,但却有种诡异的熟悉感是怎么回事?

眼见屋内找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季音决定再去院子里搜上一搜。

去了才知道,为什么白清旭要带着这破茅屋霸占云天山巅了——风景好啊!峰顶之上,万籁俱寂,尤其是晚上,天若悬镜,星月点缀,看得季音竟生出自己是个武林高手的错觉。

“看来那个叫白清旭的......还是很有品的嘛!”

汲取了第一天的教训,接下来六天内,季音与付子修都恪守“踏踏实实办事,老老实实做人”的准则,能闭嘴就不说话,能说话就不动手,简直比栅栏里的绵羊还要乖巧。

尤其是季音,不知是不是她那掌门亲传弟子的头衔起了作用,总而言之,不过两顿饭的功夫,便结识了三四个玩得好的小姐妹。

几个女孩子凑在一起,吃饭八卦购物样样不落,甚至还要抢着给季音介绍长得帅的男弟子。

“哎呀,咱这的品相不行!听说人家末名派,个个宽肩窄腰,又帅又飒,特别是那个萧夙墨,之前我远远瞅过一眼,那两条腿比我命都长!超带感有没有!”

“起开起开,一看你就不识货!那萧夙墨有什么好的,整天冷着张臭脸,跟别人欠他多少钱一样,吃点儿好的吧!听我的,找男人,还得去繻泯观!道袍美男,又白又乖,肯定别有一番风味!”

“诶等等等等,咱这的怎么就不行啦?我瞧那个相府的付小公子就不错,阳光帅气,恣意活力,而且你们有没有注意,他眼角还有一颗泪痣呢!英气中不失俊美,人家算命的说了,我命里缺痣,就得找带痣的。”

有痣吗?季音表示,自己认识付子修这么久,竟从没注意到这一点。

“缺痣?我看你是缺智吧!付小公子?快得了吧,一看见他我就想起我弟,成天在家里上蹿下跳,闹腾得要命!我倒是觉得,那个叫裴诀的公子挺有意思。温润典雅,谦恭随和,就是瘦了点儿......不过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跟了我,保管给他喂得身强体壮!”

说罢,她看向季音:“对了,你跟他们熟,知不知道他俩到底喜欢啥样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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