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雾添花cdij.cn),接着再看更方便。

收回视线,神情转淡,“哦,他做的什么?”

“胡萝卜炖羊肉。”

“这么荤的菜都闻不着香味。”邵明曜嘴角一撇,“我爷也会炖,下次让爷炖给你吃。”

林晃点头,郑重道:“行。”

刚回教室趴下没一会儿,邵明曜又从后门进来,扔在桌上两页纸。

“给你的。”

林晃挣扎着坐起身,人已经走了。

他皱眉翻了翻,纸上一堆看不懂的公式。

这不会是昨晚陪邵明曜熬夜的“报酬”吧……

学霸回礼都回得一股学牲味。

林晃把两页纸往脸底下一垫,接着睡了。

晚自习,吴丽霞又来讲了一遍期中考分班的事,这次是全校同步,林晃回头看,邵明曜他们班主任也在讲着,高三一班的人都挺紧张,只有邵明曜还低头刷题。

钱佳扭过身子,“林晃,为什么不加我好友?你就那么不想和我做朋友?”

林晃瞟她一眼,“你不是要去尖子班么。”

钱佳反问:“我要是不去尖子班,你就能和我做朋友了吗?”

也够呛。林晃想。

但至少不是绝对不可能吧。

“没必要。”他最终还是这句话。

晚上放学,林晃和陈亦司终于一起坐在院里,陈亦司把三个场地的资料铺平列出来,优势利弊分析清楚,让林晃挑。

林晃挑中的地方在老城区,一个独立的集装箱式场馆,面积很大,但租金贵,交通也不便。

陈亦司犹豫了,这个原本是他最先排除的。

“打拳和吃蛋糕不一样,和健身也不一样。顾客都愿意挑在周末,带上装备,开车跑远点,泡上一天,发泄爽。”林晃拨拉着碗里的面条,低头说着:“所以远是优势,有仪式感。场地大,就能把淋浴区搞好点。边上还有好几家地道菜馆,鱼头泡饼,羊排,牛肉锅,都是练后餐的好选择。反正如果是我,我愿意去。”

陈亦司思忖了一会儿,“但这个租金实在太操蛋了,这地儿还空,首次放租,什么都要新布置。”

林晃用筷子插进坨了的面条里,搅搅搅,“差多少啊?”

陈亦司合计了半天,说了个数。

林晃“哦”了声,“我帮你凑。”

“嘿。”陈亦司伸手过来在他头上摁一把,“小崽子,翅膀硬了。”

林晃皱眉躲开,不让他弄。

陈亦司瞟一眼他碗里,“吃啊,怎么不吃?”

林晃道:“想吐。”

陈亦司皱眉回忆,“你最近怎么总想吐?是不是病了?”

林晃耷拉着脑袋摇了摇,“没,可能是之前好的吃多了。”

“什么好的?”

院门突然被推开了。

邵明曜放学回来,抓着个麦当劳纸袋子,连带两张纸往桌上一丢,“新的。”

林晃探头一看,还是密密麻麻的公式,他伸手绕过那两张纸,把麦当劳抓了过来。

汉堡搭在鼻子上,隔着两层油纸和口罩,牛肉和芝士味还是很香。

邵明曜朝他伸手,“那两张呢?”

林晃一头雾水,“什么两张?”

“下午给你的两张。”

林晃说:“没带回来啊。”

“哦。”邵明曜顿了顿,“那明天找你拿。”

闹了半天,学霸送人笔记还是个借阅制。

林晃想说以后别给了,但邵明曜已经走了。

隔着墙,他听见邵明曜朝屋里头喊——“爷,咱家以前那个不锈钢饭盒还在吗?”

林晃拆汉堡的手一顿。

邵松柏语气从容,“早扔了,都洗不出来了。”

邵明曜“哦”了一声,“中午炖的什么肉啊?不是说要给我留夜宵吗?”

“没留住。”邵松柏说,“狗都吃了。”

邵明曜给北灰训了一顿,骂它是猪。

陈亦司听着热闹,乐呵地说:“大户人家是不一样啊,狗都比咱俩吃的好。”

林晃掀眼瞅瞅他,“比你吃的好。”

“什么意思?”

“没意思。”林晃把碗一推,“不饿,不吃了。”

陈亦司皱眉,“那你把麦当劳也放下。”

林晃背对着陈亦司往屋里走,边走边拆开汉堡,“明天带回学校还给邵明曜。”

“哦……”陈亦司在后头抻着脖子问,“三轮比赛的命题下了吗?”

林晃啃一口汉堡,囫囵扔下一个字,“酒。”

院里,陈亦司慢悠悠地“啧”了一声,“酒啊,那不是你们店特长吗。”

特长算不上,只是店里有三款常驻甜品都用到了酒,均沿袭自从前的眠蝶。

每个甜品师都有自己擅长的元素,有人是巧克力,有人是芝士,或某种水果,唯独少有人在酒上下功夫。

酒很难用,非常容易出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回妖鬼夫君为我战死前

重回妖鬼夫君为我战死前

松庭
· 阴山琉玉死在照夜二百八十年的一个冬夜。 仇人的剑上浸着她的血,她的青梅竹马即将跟她的妹妹成婚,阴山琉玉望着雾影山下的仙都玉京,闭上眼之前,想到的却是那个她从来都不喜欢的九幽妖鬼城。 她是仙都玉京最耀眼的明珠,阴山氏最尊贵的大小姐。 她喜欢仙都玉京的花灯盛会,不喜欢九幽的鬼戏仙游。 她喜欢仙姿俊逸的温润少年,不喜欢心思难测又重欲的妖鬼。 所以,被一纸联姻婚约与妖鬼之主拴在一起的阴山琉玉,一直以为
都市 连载 59万字
七零赚钱养娃两不误

七零赚钱养娃两不误

元月月半
认识叶烦的人嫌她泼辣又羡慕她嫁了人还可以住娘家,生了孩子父母兄嫂照顾,结婚五年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水灵。有一天叶家来了一位知青,说自己是叶家的女儿,叶烦亲生父母是普通工人,她们出生时抱错了。她来叶家也不是希望俩人换过来,就想看看亲身父母长什么样。就算这样叶烦也不能在娘家住下去。叶烦决定带着孩子去找分居两地的军官丈夫。到部队第一天,叶烦跳井了。人人都认为叶烦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过不了三天就离婚。然而,
都市 连载 48万字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附身反派的我日行一善

踏瀑飞白
【日更,不出意外就是晚上,有事会提前请假~】我死了,也绑定了一个系统。系统说要靠做好事来收集复活点,我同意了。系统说攒满复活点才能给我搓个新身体,在此之前只能先借用别人的,类似于成为对方的第二人格。深吸口气,我同意了。只是借用对方身体偷偷摸摸做点好事,不至于产生什么危害吧?为了早日重获新生,我开始努力解决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帮警方排除爆破危机、拯救被困人质、加固网络安全系统、使失足忠犬重振精神…
都市 连载 55万字
君有疾,疾在卿

君有疾,疾在卿

百年孤春
【女主的二婚夫君是女扮男装,两人假结婚】郁卿穿成了虐文男主的白月光,走投无路时,有人给她三贯钱,让她和一个双腿残废、双目失明的男人成亲。男人名叫林渊,容貌绮丽,不需说话都有通身的王孙气度。原书中好像没有这么号人物,起初郁卿想着不过是拿钱帮忙,便答应下来。但在微末朝夕间,郁卿和他共患难,动了心,二人互许终生。后来她阴差阳错被男主抓走,历尽千辛万苦,心中一直念着林渊还在等她。但真正等她回来那天,林渊却
都市 连载 29万字
精神病在废土当万人迷

精神病在废土当万人迷

炫彩大米
[下午六点更新,日六哟~]我是一个精神病,具体症状就是觉得所有人都喜欢我。英俊的张医生对我说,你要控制住你自己,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大街上的陌生人。我闻言宠溺地看着他道:“宝贝你是吃醋了吗?放心吧,我心里只有你。”张医生气得在我的病例上写建议我永远不要出院。他一定是想永远的把我留在身边,他好爱我,我哭死。下一秒我就出院了,我穿到了废土世界,成为一个深受校园霸凌的贫穷女学生。我看着正在指挥狗腿子殴打我的
都市 连载 38万字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炽然
江半絮有个新的合租室友。对方长相优越,身材高挑,处处都很完美,只是生活习惯有些奇怪。例如晴天从不出门,例如很少吃饭,例如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在家。尤其最近,江半絮还发现他的室友总盯着他的脖子看。但由于室友性格冷淡疏离,两人相处从不干涉对方,所以江半絮觉得那些奇怪的点都可以忽略。直到有一天,江半絮不小心受了伤。血液的味道漂浮在空气中,一直十分高冷的室友忽然抬眸看向他。人类的血液有促进吸血鬼兴奋的作用
都市 连载 1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