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的玄孙说,此便于书写之物,是公子你同他一块儿所得的。”
嬴政漆眉微动,避重就轻着道:“并非,主要为蒙恬所想。”
被肯定自己的成就后,蒙恬昂首挺胸:“大父,都说了我还是很聪慧的了。当然,这也是长公子给了提示。”
他滔滔不绝:“事情要从那一只野雉腿说起……”
蒙骜已经熟悉了对方的不着调,快速打断:“你做的食物,我们那儿风餐露宿的将士们,宁愿啃树皮,也不愿尝试第二次。”
被嘲讽黑暗料理的蒙恬:“……”
他不服气,小声地道:“谁说的,明明长公子就吃得很香。”
这么一看,愿意夸他手艺好的长公子,真是世间难得、高山流水般的知音啊!
听清对方的话语后,嬴政从善如流地颔首了下,神色极为镇定。
蒙骜:“……”
他面色复杂地看了眼,神色明显滴水不漏、方从赵国归秦的公子,又看了眼个头比人家高、满脑子只想着吃的孙子。
索性眼不见为净:“昨日我试了此笔,书写流畅而便捷。不知长公子意向如何,是否有意将此物献于王上?”
如今的嬴异人,曾作为不起眼的质子归秦时,第一件事便是拜华阳太后为母。同时因为对方是楚人,他还特地着楚服以示好。
随后又在安国君面前露面进谏,直到被立为太子。
蒙骜打量着眼前半大的少年,眼中带着审视,偶尔又看旁边乐呵呵的蒙恬一眼。
闻言,嬴政淡淡开口:“此物乃蒙恬所得,将军问错人了。”
“不过,听闻蒙将军如今戍守边关,军报常常不便。不如先尝试一二,多改良几遍,成熟后再进献也不迟。”
先不说他对借蒙恬的功劳进献,并不感兴趣。若是直接进献,很有可能让毛笔成为贵族的把玩之物。
即便有些实用性,也易垄断技术闭门造车,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这是嬴政几日来,自己研究造纸术所得出的结论。
专业的事,便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毕竟除了造纸术和四大发明中的其它,他还有更多的事要做。
蒙恬挠头,不吝啬夸赞:“哇,长公子,你好聪明啊。”
虽然他听得一知半解,但主打的就是一个气氛组。
嬴政瞥向他,又瞥了眼他身后的蒙骜,若有所思地忖度了下对方未来要走的路。
【北击匈奴、收复河套和修筑直道。】
但在后世人口中,这些似乎是在秦统一六国后所做的,也不知蒙恬征伐统一的期间在做什么,有没有参与其中。
可能是在军中历练,也可能是烤了十几年的野雉腿,最后才改了行。
嬴政挑了下眉。
既然已经回秦国了,那么压力就给到蒙骜这边了。
他不动声色地背刺了蒙恬,语气不明地开口:“蒙兄也丝毫不逊色。先前谈及美食与调味时,他还说过……”
“日后要讨伐匈奴,为秦国效力呢。”
蒙恬:“?”
蒙恬:“???”
闻言,蒙骜利如鹰隼的眼眸望向对方,像是被引导后想到了什么。
在蒙恬要辩解之前,他虎口带茧的手掌在对方肩上落下:“既如此,你过几日便到军营中,随着你父兄历练一二吧。”
“这些年你在外拜师学艺,将性子养野了,没想到还能有如此抱负。”
蒙恬:“……”
浪了十几年,突然要被点名去吃苦,他心底是一万个疯狂拒绝。
对上周围人各异的眼神,蒙恬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但又说不出是什么不太对。
他确实说过这话,但他的意思不是这个啊!
可长公子又有什么错呢?他只是恰好商业互吹了下,恰好把他的话重复了遍,恰好被他祖父听见了。
蒙恬憋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