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的,不爱讲话。阿耶要上值,顾头不顾尾的,阿兄就搬一个小杌子,坐在她脚边,翻些闲书念给她听,原本是讲她爱听的志怪故事,她奶母余娘子信奉鬼神,怕魇着她,让他换些故事讲,于是就讲山川游记、工家百书,翻来覆去的讲,讲得她昏昏欲睡,更不爱张嘴了。
忽有一日,她阿兄抱回一只断了腿的黑猫,金黄色的眼睛,黑得发亮的皮毛,尾巴一翘一翘的,耳朵和爪子竟是桃花一样的粉色,不吵不闹,讨人喜欢极了,据说是在朱雀大街边上的沟渠捡的。
她和阿兄避着大人的视线,偷摸养着,殊不知大人怎么会不知道?是看她着实喜爱,没有戳穿罢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她为了黑猫,学了点医术皮毛,黑猫的腿脚见好,因为略微有点儿跛脚,不大爱走动,就趴在她和阿兄身边,用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二人,似乎在听人讲话,她因此变得话多起来,精神头一日好过一日,没两个月都能爬树、捉鸟了。
她给黑猫取了个名字,叫珍珠。1
余娘子说,珍珠在道家是为玄猫,玄猫镇宅驱邪,是以有了珍珠以后,她的病好得快。她到现在都弄不清这话的真假。再重的伤都有痊愈的一日,她的医术精进了,珍珠的腿脚好全了,它不再趴着听人讲话,而是在偌大的宅院里跑来跑去,在人的脚边走来走去,说它自己的话。
终有一天,它不知从哪儿衔回一枝桃花,在她身边转圈转个不停,在她裙角蹭了数不清的猫毛,她想矮下身子拍一拍它的脑袋,它松开桃花枝,后脚轻轻一蹬,像一只灵巧的黑凤蝶,蹬上了她从没有到过的高墙。它高倨在墙上,尾巴高高卷起,金黄色的眼睛定定看着她,像两颗亮晶晶的琥珀球,对着她嗷鸣了两声,而后尾巴一甩,转身跃进墙角的天空,再也没有回来。<1〕
她在心里说,珍珠,天高海阔,你不必回来。珍珠留下的桃花不日就凋谢了,树枝由她阿兄打磨成了一支木簪,她不舍得戴,都是放在妆奁的底层,有时候记起来了,就拿出来瞧一瞧。前世成婚以后,她先是居住在孟府,孟府的丫头不了解她的规矩,布置新房时,将她的妆奁磕碰了,别的都不打紧,只这木簪陈朽,断了好几节。她在心里想,究竞都是多年前的事情了,她已经嫁做人妇,不得不顾全夫家的颜面,遂没有追究,不晓得孟寒宵打哪来的耳报神,成婚后第七日,很平常的一个早上,他遮遮掩掩塞给她一只小匣,里面是和她原先那支如出一辙的木簪,同样是桃花枝做的,角落有一枚小小的“娃”字,是她的表字。孟寒宵是富家子弟,科举出身,哪里会什么手工活,然他脑子活,学东西快,紧赶慢赶赶出来的簪子,精细度不输她常年捣鼓木工的阿兄,为此弄得一手的擦伤,还要别着头,装作不在意道:“练手的小玩应儿,是我没留神,安排了这么个粗心的丫头,权当向你赔罪了。”
他嘴倒是比石头还硬,可是脸呢?
脸都红透了。
比早春三月的桃花,比樱桃酥酪上的果子,都要红。姜聆月想到这,忽然意识到,原来上一世,她和孟寒宵也恩爱过,哪怕就这么一两年,就这么两三个瞬间。
可是古往今来,破镜分钗,鸳鸯离散。
连物都不能长久,何况人呢?
风一吹,梨花纷纷落如雨,少年郎抱着狸猫站在树下,这一身金红烂漫的衣裳,和大婚时也没有区别了,姜聆月一下子笑了,诶了声,点了点他的鼻尖。孟寒宵自然知道自己鼻尖落了花,偏偏他抱着狸猫,生怕一松手猫就跑了,匀不出手来,挤眉弄眼的吹气,未免有损他的颜面,只好当作没看见。姜聆月没空理会他这些弯弯绕绕的心心思,三步并作两步,径直凑了上去,一伸手,将那片逗趣的梨花捻走了。
阿胭今日给她梳了垂髫分肖髻,鬓边留了两绺细细的碎发,别了几支珍珠花钿,很是俏丽。动作间,发丝分拂,一些沾到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