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这个案件的第二个特征。
结合案发现场不在同一处,以及有明显冷静期这两个特征,就可以大概推断出这是一起系列谋杀。”
霍岩在理论方面向来不如宁书艺那么精通,所以这会儿听她说这些,也格外认真。
听完她说的,又伸手指了指那张纸上的另外两个字:“那这个‘组织’指的是什么?嫌疑人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不,未必是团伙。”宁书艺摇摇头,“这个有组织,值得是从案发现场的角度来说,咱们这两次面对的现场都属于有组织型的案发现场——地处偏僻,且被害人有很大可能性并非是自然出现在现场,而是被诱骗、诱拐过去的,便于犯罪人对被害人和犯罪计划进行一种持续的掌控,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表现。
包括两次案发现场的环境特征都带有不易留下足迹之类痕迹的特点,这都是犯罪人精心策划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