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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之眼 第八十一章 灌输

于大爷的老伴儿连忙摆摆手:“这么说可就冤枉了小芦的妈妈了!

她当初提出离婚的时候,就表示了要孩子。

他们家那时候的事情闹得左邻右舍就没有不知道的,随便找哪个老邻居,都清清楚楚。

我们那时候心里面其实也都挺感慨的,毕竟大家都是女人,都有孩子,都是妈妈,就遇到芦家那样的家风,谁会愿意把孩子留下!

但是芦家老太太也是真泼辣呀,当时的那个架势,完全就是谁敢带走她孙子,她就要拉着谁一起死似的。

闹到最后,小芦的妈妈净身出户,存款,房子,孩子,反正一个都带不走。”

于大爷老伴儿有些同情地吁了一口气:“你们俩年纪还小,可能不一定理解我的这种感觉。

反正作为女人,我是理解小芦的妈妈的。

那种时候,如果她再不离开,保不齐会不会活活被那一家人给逼死。”

“唉,确实,那老两口啊,真是有些不懂事!”于大爷赞同老伴儿的看法,“这老两口把儿子的婚姻活活给搅合散了,儿媳妇也被他们逼走了。

孩子呢,当初是他们死活不给人家妈妈带走,也不许妈妈回来看孩子,结果等儿子离了婚,儿媳妇走了,家里所有的柴米油盐这些原来有人帮忙分担的事,都变成他们老两口自己做了,这又觉得累,觉得负担重了!

一开始他们还指望着儿子再找一个,比先前的老婆还要条件更好的,更听话的,回来接班,帮他们操持家里。

结果芦家大儿子不知道是不是被爹妈给吓坏了,离婚之后听说一直都没有再找过对象,更别说再婚了。

他自己人都不回来,就更不可能帮爹妈分担孩子的抚养教育那些了。

这老两口纯粹就是自食其果,还一点都不反思,天天在楼下拍着大腿的骂啊,说都怪自己的前任儿媳妇,要不是她丢下孩子不管不顾地跑了,他们老两口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多罪,挨那么多累。”

“可不么!周围的人就拿他们家当笑话,每次听完他们在外面骂前儿媳妇,回家谁不笑话他们不是个东西啊!”于大爷的老伴儿看得出来是真心不喜欢芦家已故的两位老人,光是回忆起这些陈年旧事,都忍不住有些动了气。

于大爷摇摇头:“咱们怎么看不重要,毕竟都是一群外人,跟咱们也没有什么关系。

关键是,小芦这孩子跟爷爷奶奶身边长大的,每天听他们老两口这么抱怨,那不就都听进心里去了么!

刚离婚那会儿,我们还看到过他们家的大儿媳回来看孩子,给孩子买东西,结果那老两口是直接把东西顺窗口丢出去,扔到楼下。

不光扔东西,还要特别大声的骂,说什么‘你这种女人不要登我们家门,我们家不要你拿来的臭东西’之类的话。

小芦那时候四五岁大,小孩子嘛,爷爷奶奶纵容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什么规矩都不需要有,妈妈总批评他,约束他,他就和爷爷奶奶一条心。

妈妈回来看他,他也不跟妈妈好,看也不让看,抱也不让抱,芦家老两口还拿这个当什么值得炫耀的东西出来到处讲。

后来小芦的妈妈中间就很多年都没有再回来过,听说是回老家去了。

到了这个新房子搬进来第三年还是第几年来着,小芦那会儿都是个初高中的大孩子了,他妈妈又回来看他,给他买了很多东西,不光有吃的,还有什么学习机之类的,反正挺贵。

那孩子把他妈妈从楼上一步一步推出了单元门,在楼下当着好多人的面,把自己的妈妈臭骂了一顿。

说她肮脏,恶心,抛夫弃子,是个坏女人,这些年不知道在外面跟什么野男人过日子,一个人逍遥。

还说她不顾家,不持家,不守家,主动提出离婚就是对丈夫对孩子对整个家庭的背叛。

他当着他妈妈的面把那些东西全都给砸了个稀巴烂,说不要他妈妈的臭钱,不要他妈妈买回来的脏东西,他这辈子都不原谅他妈妈,让他妈妈最好早点死。”

宁书艺有些惊讶:“芦志保对他母亲的怨恨这么深!”

“可说呢!”于大爷两手一摊,“你说这些话哪是一个还在读中学的孩子能说得出来的啊!

那不都是身边的人不停地说,就被他给记住了么!

我家孩子之前说过一个形容,怎么说的来着……哦!那脑子都被他爷爷奶奶给腌入味儿了!”

宁书艺点点头,她大概能够想象那样的情形,也能想象那种经年累月的洗脑所带来的效果。

她在那一瞬间莫名联想到了武侠世界当中的张无忌。

他的母亲也曾经交代他要小心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

只不过区别在于,张无忌把他母亲的话当成了耳旁风,但是芦志保却在年幼时就开始被祖父母灌输这种观念,那种价值观已经深入骨髓。

按照于大爷引用他孩子的描述,简直太生动,就是“腌入味儿”了。

所以他在极力掩饰和撇